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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之锋》第二章 雏鹰奋雪试寒芒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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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锋披挂一身镶嵌钢钉的白色棉甲,后背斜挎着一支白蜡木柄黑缨长枪,腰挎佩刀,随着大军向北骑行。雪已经停了,但天气比前几天更冷,他骑在马背上感受着马的颠簸,只觉得浑身酸疼,耳朵上的冻疮又痛又痒。

他如愿以偿得到了都督的嘉奖,获得了一个战后保奏(即将帅向朝廷奏报战役中有功之人)的机会,但并没有享受到面片热炕头的好日子。

林大人十分重视他日夜兼程带回的情报,当即下令卷云军全军向帝关东南方向的平湖堡进发,加强帝关右翼后方的防御,如果发现有少于万人的敌军逼近,就直接将其击退。

这是一个让人自豪的命令。放眼全国,除了卷云军外,只怕没有哪一个镇(约相当于师)级部队能有信心在野战中击退一支差不多同等人数的原黎军。但卷云军是帝国骑兵的精华。

卷云军身为一个镇级单位,却并不隶属于某个军团,而是由都督府直辖;他们的武器甲胄都由兵部亲自监制,马匹是从格尔日地区优质马场培育出的良种;兵员八千人,均为其他骑兵部队遴选出的优秀战士,至于军官,如非身经百战,立有功勋,便是他这样有些水平的贵胄子弟,且几乎无一不是元素修炼者。

成兴三十五年的大战中,卷云军为掩护火炮阵地,与奔袭而来的原黎最精锐的原黎黑虎,白熊两支兽骑兵共六千余人血战,最终以上双方都伤亡过半,创下上百年来昭华骑兵唯一对抗兽骑兵不败的战绩。

正因为如此,卷云骑军在北御军中向来高傲,战士们对于这个团队也有着高度的荣誉感和归属感,由于官兵素质出众,立功机会多,卷云素有北御军军官摇篮的说法,但不论这些军官将来高升何处,他们都将难以忘记昔年的卷云岁月。

他们的冬正日是在马背上度过的,啃着硬邦邦的炒面和风干肉,并没有吃到热气腾腾的羊肉汤,虽然没有什么不满,但张锋却感到很遗憾,他是个注重吃喝的人,他和几个交好的军官们约定,战胜敌人之后去北安城有名的味源楼补一顿好的,到时候一醉方休。

冬正日后的两天,他们抵达了平湖堡。

这平湖堡顾名思义,临着名为平湖的湖泊修筑,平湖所在地是一片小高原,湖中向西南方流出一条名为月流河的小河,月流河在小高原上的一段流速较缓,之后二三百里水流湍急,难以渡河,平湖堡便扼守着月流河在小高原上的唯一渡口。时值隆冬,平湖和月流河都封冻了。

平湖堡是座小城,容纳不下八千骑兵,但粮草可供他们食用三月有余。卷云军便在城外扎营,衣不解甲,枕戈待旦,时刻留心北方动向。

这日午后,探马来报,东北方百里左右发现敌军踪迹,人数约五千,全是骑兵,正在向平湖堡而来。

此时,虽然大战在即,但队伍中却并无恐惧紧张的情绪,而是充满了杀敌报国,立功受奖的热情,区区五千普通原黎骑兵,还没被眼高于顶的卷云军放在眼里。

张锋虽然身体受罪,但心中的激情却比同袍们更胜一筹,或许世界上再也没有比他这种身份不高不低的年轻贵族更渴望荣誉的群体了,已经到手的一个保奏名额,仿佛是一道开胃小菜,稍稍解馋,却更添饥饿。

那毕竟不是真正的战斗。现在是他第一次踏上战场,习武十二年,修习雷法六年,从军三年,带兵一年-------这一切的成果都将在战场上得到检验,而他对自己的能力信心满满,他坚信自己的铁蹄能冲散敌人的军阵,自己的长枪能击穿北虏的胸膛!

他无疑将获得晋升,甚至——谁知道呢——可能获得爵位,毕竟贵族子弟获得爵位要比平民子弟容易多了。他预料到自己可能会受伤,也完全能接受受伤,至于战死或被俘的风险,只是在脑中一闪而过。

不过一刻钟时间,全军便已经集合完毕,张锋正骑在马背上,准备将自己的长枪从背上解下,握在手里。

此时,身旁的另一位轻骑兵哨长,素来与他交好的刘明驱马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道:“老兄,战后或许就得叫你一声爵爷啦,嘿。”

张锋心花怒放,却不动声色道:“那承刘兄吉言了。”

“嘿!”刘明笑了笑,“咱哥几个里边就数你最正经,只有喝酒的时候你才有意思。大家门出来的还真是不一样啊。”

军纪森严,他也不敢多聊,掉头去呼喝指挥自己的部下了。张锋解开了背带,但将长枪握在手中的一刻,那木柄坚实的手感居然让他吃了一惊,仿佛握在手里的不是朝夕相伴的武器。

他打量了一眼四周的战友们,耳中听得人喊马嘶北风呼啸之声,一时间竟有不知身在何处之感。

我这是在战场。他告诉自己,但这六个字忽然变得离奇而难以置信了。

我怎么会在战场?

他的背上冒了冷汗,木柄的手感也变得潮滑起来,他把右手在胸口的棉甲上蹭了蹭,隔着厚厚的甲衣,也能隐约感觉到剧烈的心跳。

此前萦绕心头的对杀敌和荣耀的渴望突然淡了下去,对死亡和被俘的恐惧,则如同奏乐现场的杂音一般,当音乐停息时忽然冒了出来,让人意识到它们其实一直都在。

他望向自己的枪头,由上等精钢打造,枪刃宽厚,上面开有血槽,枪尖是一点耀眼的寒芒,他此前一直想象着这杆枪刺入敌人身体的场景,此时却突然想到,敌人的枪也很可能刺穿他。

但是这一切都没有流露出来,他和之前一样面无表情,集合完自己的小队之后,他便跟着大军向敌人的方向进发了。

一路上,士兵们尽量减少了交谈,战马也一律衔枚,除了马蹄踏在雪上的闷响声外,大军的移动几乎不发出一点声音。走了约莫七八里地,一名传令兵驰到他面前。“镇统张大人有令,轻骑第二哨长张锋速到中军听令。”

听到长官召令,张锋紧张的心情反而放松了许多,卷云军镇统张琉是他的族叔,他是正儿八经的张家嫡系子弟,当今武霆公的亲弟弟,武艺军略都是中年一代贵族中的佼佼者,不过三十八岁,修为便已经达到驭灵境二步,在有生之年也是有望达到灵域境的强者。

张锋素来崇拜这位优秀的族叔,张琉对他也算得上器重。他一踢马刺,跟着传令兵去了。

片刻之后,他看见了一名全身重甲,看不清面容的男子,但他知道这就是张琉。他在马背上微微躬身,“卑职轻骑第二哨哨长张锋参见镇统大人。恕卑职甲胄在身,不能全礼。”军营之中无父子,他也不能与张琉叔侄相称。

“免礼。”张琉拉下面甲,道。张锋惊讶地发现,一个多月不见,叔叔的脸颊明显地消瘦了下去,眼眶边是浓重的黑眼圈,对于他这样的强者而言,这种身体状况是十分反常的。他忍不住问道:“大人最近的气色------”

张琉右手一摆,动作幅度不大,但极有力,让张锋不敢再问。

“我命你带本部人马在东北方二十里之外为大军前导,侦查敌军动向,一有发现,即刻派人回报。如果发现敌人的小股斥候,就消灭他们。”

张锋点头道:“遵命。”心下暗自思忖,看来这次战斗非同凡响。

卷云军许多轻骑兵小队都受过侦查和小队作战的训练,因为原黎军以轻骑为主,机动天下无双,擅长截杀斥候和信使,因此为确保情报和通讯,北御军经常会将整个轻骑兵小队当做斥候信使使用。上次张锋所部被派去雪山堡送信,承担的就是这种任务。

看来,要么原黎人给此次的斥候制造了一些麻烦,要么叔叔对普通斥候能完成侦察任务缺乏信心,不管怎么说,战场情况和自己和下级官兵们之前过于乐观的猜测都显然不同。

他只觉得口干舌燥,两腿也开始有些颤抖。

临走之前,他忍不住问了一句:“大人------如何在恐惧时保持勇敢?”话一出口,他便有些后悔,觉得自己不该在大人面前暴露胆怯。

叔叔那清瘦的面庞上却浮现出一丝宽和的笑容,他拍了拍张锋的肩膀,道:“无妨!一切大勇皆源于怯。”

张锋默然沉思。

张琉哈哈一笑,道:“你知道这话是谁说的吗?是我二十年前参加武举考试时,时任主考官的李墨白在我的考卷上批的。他当时比你也大不了几岁吧!”他又拍了拍张锋的肩膀,“快去吧,北虏的铁蹄可是不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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