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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妃有毒》第1章 尸横遍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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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场鏖战的尾声,夜幕低垂,马背上民族的残忍血腥在这片战后的废墟上体现的淋漓尽至。

将近午夜时分,冰刃相接的噪杂、嗜血的吼叫以及痛苦的哀嚎都归于平寂,只剩下空气中弥漫的血腥。

寂静的空气中传出细微的声音,一处死尸密集的隐秘处,一个身材略显单薄的小人儿,身上穿的不是士兵的铠甲,而是粘了血污的平民衣服,青灰色的粗布褂子,头顶束一个松散的发髻,凌乱的发丝在朦胧的月色下泛出点点光泽,脸上用脏东西刻意涂抹过,只露出两只敏锐机警的眼睛在夜色里忽闪着,活像只受惊的小狐狸。

中原控制的北方边城平阳城,在屠各部落的铁骑之下,几近沦陷,平阳太守林玚不肯弃城,只让自己唯一的女儿林茉穿上男装,丢弃贵重首饰,带上充饥的干粮,又挑选了几名随从带着她混在难民里找机会逃离。不幸的是林茉他们一行人没能逃过追剿,护卫离散,只剩下她爹爹最器重的副将何渠守着她,最后被发现的时候,别无选择,何渠让她装死,用旁边的死尸给她做好伪装,自己冲出去引开敌人。

于是林茉落单了,她正小心翼翼地啃着手里的一个馒头,大概是饿极了,想要狼吞虎咽却又要努力克制,以免发出咀嚼声。刚吃了几口,一个黑影压了过来,林茉呼吸停滞,抬头看到一个一身戎甲的男人,头戴纹龙嵌珠玄钢盔,身披锁字大叶连环甲,腰间配把七星古月刀,从这身行头的华丽程度,不难看出这是一个胡族的将军。

林茉条件反射般的喊出来:“不要过来”,用的是一种近乎嘶吼的低沉声音,以为如此便能震慑住对方,但一张硬朗英俊的脸已然凑到眼前,离的太近,即便月色几乎被黑云遮盖殆尽,依旧能清晰的看到男人方正的额廷、飞扬的剑眉、深邃的眼窝以及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嘴唇微微抿着,有一种不怒自威、霸气侧漏的感觉。

几乎没有半丝犹豫,她瞬间抽出腰间的短刀直击对方咽喉,却在得手之前,手腕被捏住一扭,匕首应声落地,林茉也因吃痛发出嘶的一声低吟,待她再抬眸时,本以为会看到一副狰狞的面目,不料却是男人嘴角一抹极淡的瞬间消失的弧度,这点若有似无的弧度让原本英俊的面庞多了一丝邪魅。

林茉看得有些怔住了,男人却捡起地上的匕首放回她手心里,然后吹了声长哨,一批棕色的战马飞奔而来,待战马跑至跟前时略微减速,她被男人拦腰抱起飞跨马鞍上,身体因为恐惧而颤抖的厉害,手里还死死的握着那把匕首,像握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直到手腕被身后的男人轻轻一带,匕首精准的插入了别在她腰间的剑鞘里,她的恐惧反而渐渐归于平静。

两人在夜色中飞奔,不刻便来到了一处营地,虽是临时搭建,却也有相当规模,游牧民族最擅长这种野外宿军,几百军帐错落有序,帐间燃着铜盆篝火,晃的到处是鬼魅的黑影,徒增几分异族的野蛮气息。骏马奔至营地中心的一处葫芦双连帐时被勒停。

两个一身铠甲的士兵从军帐门口奔至马前,道:“将军,您总算回来了。”

他们口中的将军便是屠各部落最骁勇善战的千骑将军刘渊,匈奴族左贤王刘豹的嫡幼子。

屠各部落属于匈奴族血统,自刘豹掌权以来就臣服于中原政权,而此时的中原政权掌握在篡权的司马氏手中。司马氏掌权初期,刘渊以左贤王病危为契机,解除了在中原的质子身份重回部落,之后短短数载,屠各部落迅速成长为北方众多的游牧民族中实力最强大的一支,而左贤王也病危了这些年,依旧活的健朗。

方圆千里的众多部落里,都称赞左贤王的这个小儿子是“草原之鹰”,而背地里却叫他“玉面阎王”。所谓玉面,不仅是因为长着一副颠倒众生的好皮囊,还因为曾在中原浸染多年,中原流行的清谈以及高雅脱俗之风,他信手拈来,与那些衣冠楚楚的中原贵族谈起周易老庄时妙语连珠,袖下生风,莫不让人觉得是个风度翩翩的儒雅公子;然而只有当你在战场上遇上他,或是因为部落矛盾与他真正交上几次手,才知道这楚楚衣冠之下却是个杀伐决断、手段狠辣、睚眦必报、杀人不见血的活阎王,毕竟骨子里流的是匈奴族的血。

传说中他身上还有不知道多少分之一的汉族血统,也难怪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特质能在他身上如此并行不悖。他曾因鲜卑部落骚扰本部时杀害了手无缚鸡之力的襁褓婴孩,而一夜之间屠了鲜卑整座城,人畜不留。屠了城还占着理,让其他部落无话可说,好似这世间的便宜和道理都被他占尽了,汉人那套出师有名,他用的如火纯青。

于是在生活着众多游牧民族的广袤北方草原上,人人闻“玉面阎王”而丧胆,遇到屠各部落都礼让三分,更不断有一些实力单薄的小部落前来投靠,让屠各部落的领地在短短几年之间增长了不止三倍。随着实力的骤增,“玉面阎王”的野心也不再局限于称霸关外的草原,于是屠各部落战马的铁蹄便踏上了中原的沃土,首战告捷,一举拿下了平阳这座边关要城。

刘渊抱着她从马上跃下,林茉原本束成发髻的头发因为马上颠簸而松动,最后这一跃竟让其完全披散下来,夜风里立马有了若隐若现的茉莉香味。两个士兵刚才还满脸疑惑,将军何时换了口味,竟掳了个男人回来,此时瞬间换上一副恍然大悟的神色,乖乖的站到边上让出一条路,打扰了将军好兴致,他们可是担待不起。

刘渊的眉间微蹙,狠狠的瞪了她一眼,好似怪她不该散了头发让别人把这味道嗅了去。其实方才刚靠近她的时候,刘渊就闻到了这熟悉的味道,也正是这味道让他断定这个穿着男人衣服、梳着男人发髻的小人儿是个不折不扣的女人,而且是只身手敏锐的小狐狸,出刀稳准狠,若不是他反应迅捷,恐怕还没有撩起她的石榴裙,便已做了她的刀下鬼。只是小狐狸的脸被涂抹的完全辨不出模样,只有两只泛着水光的大眼睛,透出的不是楚楚可怜,而是机敏和倔强。

这眼神,似曾相识。

带着一股不知从何而起的怨念,刘渊大力的扣着小人儿的手腕子往帐内拖去,小人儿极不配合,可劲的往后拖着身体。她这点力气在刘渊那儿根本不算什么,只是被她这样的不配合弄的烦了,刘渊索性转身一把将她拎起,抗在了肩上,吓得林茉连声尖叫,在深夜的军营里格外让人想入非非。

“再叫就把你扔出去喂野狼!”男人不耐烦的吼道,尖叫声戛然而止。刘渊一边大步进帐,一边对旁边的士兵吩咐道:“送桶热水进来。”

账内布置的威严肃穆,一侧陈塌设几,一侧是沙盘高案。穿过外厅,林茉直接被扔到内帐的胡床上,内帐除了一张胡床和兵器架上放着的一些长枪短剑,别无其它装饰,只是地上铺着大片的动物毛毡,看起来异常奢华,彰显着主帅身份。

林茉被重重的摔下,虽是摔在软榻上,也足已让她痛的龇牙咧嘴,花了好一会儿她才勉强稳住了心神,睁开眼睛打量这帐中的陈设,入眼的是铺满地的动物皮毛,灰突突的,大概是灰熊的皮,这得猎杀多少头灰熊啊,实在是野蛮残忍至极,她忍不住一番腹诽。

刘渊扔下小人儿后,兀自的卸下战甲,只剩一身青色的底衫,少了些桀骜不逊,可是整个人看起来还是透着一种高高在上的矜贵,连声音都带着几分冷冽:“叫什么名字?”

我才不会告诉你我的名字叫林茉,你若知道我姓林,我哪里还有活路,即便不杀我也得拿我当人质去要挟我爹爹投降,心里寻思着,犹豫了两秒钟后,林茉压低了声音:“王小五。”

“别装了,好好说话!”男人剑眉紧蹙、不耐烦的恐吓道。

吓得林茉一个凛冽,她的脸涂成这个样子,就连她的贴身丫头花裳都认不出她是谁,怎么就被识破了呢?林茉疑惑的伸手挠了挠自己的脑袋瓜儿,她每次有什么想不通的问题就喜欢挠脑袋瓜儿,总觉得挠一挠便能变得聪明一点,这一挠才发现自己的发髻不知道什么时候散下来披了一头,方才恍然大悟。

既然自己女儿身已经被识破了,她也就懒得装了,索性清了清嗓子,用正常的女声问:“你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刘渊愣了一下,以前抓回来的女俘要么哭天抢地,要么寻死觅活,第一次见到还有心思问东问西的,实在让他意外,突然来了几分兴致,不无戏虐的说:“你啃馒头的时候。”

“啊?噢。”林茉突然很丧气,爹爹非要让她扮成男人,她早就说了不成,像她这么粉雕玉琢的女娃娃怎么也不像个男人啊。

“哪里人?”刘渊被这小人儿跳跃的情绪搞得莫名其妙。

“平阳城章丘镇人。”林茉只得继续撒谎,其实她很讨厌撒谎,以她过去十四年丰富的人生经验来说,撒谎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每撒一个谎便需要无数个谎来圆,还要时刻记得自己撒过的谎,一不小心便穿帮了。所以谎言也一定要有迹可循,否则前脚说过的谎话,后脚便会忘了自己说的是什么,刚才她给自己编的名字“王小五”,自然也不是瞎编的,她母亲姓王,她在外祖父家那边排行老五,外祖父便唤她“小五”,外祖父开的药铺正是在平阳城章丘镇上。

平阳城这座地处要地的边关城池,被屠各部落觊觎已久,别人用兵都贵在神速,出其不意,而屠各这次反其道而行,早早放出风声,因为平阳城内强抓胡奴的事情要对平阳用兵,却又迟迟按兵不动。屠各屠城的恶名在外,这城里稍有实力的都闻风举家逃走了,带走的是城里绝大多数的余粮,留下的都是些贫苦百姓。

林玚一直觉得他们是虚张声势,如今中原势力强大,这些草原部落不敢打中原的主意,最多小幅骚扰一下,抢些东西。还是林茉偷偷跑出去玩,回来抱怨说:“最近这城里是怎么了,上次出去,百福楼关门了,没能吃到他家最好的桃花酿,今天竟然连楚怡馆也关了,连个听曲儿的地方都没有了,真是扫兴。”这话被她爹爹无意中听到,这才发现大事不妙,立刻向朝廷请求增援。

几日后,屠各以几个胡奴被虐待致死为契机,派出大量兵力抢收了城郊还未成熟的新麦,之后立刻围城,断绝城中的援军和援粮,城内本就空虚,又是青黄不接之时,平阳城很快粮尽自乱。

于是林茉便在何渠的保护下扮成难民,准备逃出平阳城,去洛阳投奔父亲的故交王家。被抓回来之前,林茉已经在死人堆里苦苦挨了大半天,何渠走的时候对她说:“一动都不要动,等我回来。”

可她终究没有等到何渠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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