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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往事》第七八九十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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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安逸的生活时,我的老哥却过的相当的苦。那时我妈还是三班倒,我爸又是长期夜班,说是夜班每天要上午十点多才能到家,我哥就只能脖子上带个小钥匙过着饥一顿包一顿的日子。特别是我妈也轮到夜班的时候,就只有老哥自己独守家门。小孩子的他当然也胆小,一个小台灯总是一宿一宿的开着。据老妈说,差不多每天夜里她都会偷偷跑回来看一眼他,回回伸手探被窝,被窝里都湿漉漉的,据老妈判断都是老哥害怕流的汗。

不过,还是那句话,童年都是快乐的。那时,老妈上白班六点时,老爸回来几乎没有做过饭,除了去老妈所在的食堂去吃,一准儿就是下馆子,什么饺子,炒菜,最美的还有吃**饭店的羊肉饼。反正,几乎我们那一片的饭馆都吃遍了。老妈要是上下午两点班时,我哥放学回来,写完作业,吃口剩的饭之后就只剩没人管的玩了,他会把我们附近几个楼的伙伴都叫到家里来祸害,摔毛人儿,摔四角,摔三角,摔压扁的瓶子盖等等。更为神奇的是,每次散伙前都会把卫生打扫好,要不是有时老妈偷跑回来正巧堵住他们,绝不会发现他们的秘密。更为重要的是,他不但跟小孩玩儿,还跟大人玩儿,掏鸟窝呀,抓青蛙、蛐蛐呀,放风筝呀,更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些大人之中,有一个叫程联合的,排行老四,街坊邻居都跟他叫程四儿,这是八十年代初的称呼,那时的他还是一个谁也不待见的主儿,放着下井的工儿不干,整天和一帮差不多同年龄的小伙子们乱窜打架,他们其中有一个叫齐三的,还有一个叫老孟的,当时都相当的有名,可以说是我们眼中的神,可后来都在严打的时候进了监狱,相比较来说程四儿一点都不显眼,甚至在我的眼里有些窝窝囊囊的,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蹲在楼洞口,用一块姜当菜吃了两个超大的馒头。然而,九十年代的时候,大家就都要尊称他程四爷了,不用说跺脚,就是“哼”一下,那些所谓有头有脸的人们都得摸摸脑袋瓜子,反思反思自己的进来行径是不是妥当。写了这么多,主要想说的是这么个人物是非常喜欢我哥的,那时程四儿和他二哥在我们楼头卖西瓜,我哥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大多数都会在他们的西瓜棚里帮忙熬时间。

我哥天生是个巧人,凡是动手的技艺他几乎一学就会。他和程四儿学会了挑瓜,哪个西瓜甜一看西瓜尾巴就知道,他也学会了用称,十七八斤的大西瓜他也可咬牙提起称出。老哥还相当的勤快,他呆着没事,还会把西瓜棚里的西瓜翻倒翻倒,把熟透了放到前面上面,把可以放的住的倒到下面后面,以至到后来,程四儿卖鱼,卖包子,卖鞭炮,卖皮皮虾螃蟹……只要老哥放假,只要老爸老妈没管住,他都会带上我哥,有时也就不免捎上我。不过,又是那句话,有些人身正,他就永远不会走相对来说的歪道,而有些人放着光明大路他也会想方设法跑到歪道上来——就像我哥,就像我。

年后,我们就从北京回来了,一是我要上学,二是老姨夫把他妈从广西接来了,孩子可以由他的奶奶照顾了。

老姨还是不错的,在西单的大商场里让我挑两件东西,一个送给我,一个带给我哥。我为老哥挑了件很帅气的小皮衣,还是双排扣的,现在在照片上看还是一件不错的衣服,而为我自己百般挑选后,竟然买下的是一个地球仪——比足球略小点的地球仪。这要是和我现在的状况比,那简直是开了国际玩笑。可那个时候南北极的传说,是那么让我好奇,让我欣喜,从而有好长时间都爱不释手,直到现在我还为我那时选择这么个礼物而有所骄傲,我的骨子里也是一个看天下的人。这就是我的厚颜无耻,其实相当的重要。

我一回来就发现老哥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他不再是文盲,大街上的字,墙上的标语,他都能认识十之七八,就连报纸上的字有时他也可念上一大段,特别跟我显呗的时候。算账更是厉害了,老妈带我们去买菜,有时卖货的还没有算出来,他就先说了出来,大家很自然地都会说,“啊!你们家有个小神童啊!”而在旁边的我呢,就是小傻子一个了。不过,我并没有气馁,同时也对上学有了强烈的好感,我那时甚至暗下决心,等我上学了,老哥,我一定跟你一样厉害。

然而,基因再次眷顾了我的老哥。终于上了一年级的我,初始是非常认真的,在我的记忆中,那时的我在课堂上总是按老师的要求把双手使劲儿背到身后,把腰板拔的相当的直。我的学习态度在刚开始还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然而,一塌糊涂的学习成绩很快就让我原形毕露。老师再也不向我笑眯眯了,从此我在学业上也再没有作为。不过,我还是要声明一下,我说的一塌糊涂,并不是整天考第末的笨蛋,我从不认为自己笨,只是和老哥比略有逊色,要不李砚石也不会和我亲近。

和李砚石最初认识是再次搬家后。为什么搬家呢!因为,当时老妈老爸急于从简易房搬出来,矿上分房到他们头上时,就只剩三层楼的一大间了,可按我们家的人口,是有资格要两大间或是三间的,不过,需要等下一批楼的建成,他们等不急就先搬了进来。可随着我们的长大,一间房越来越不适应我们四口人了,特别是两个无比淘气的大小子。

我们上学的这个时候,垃圾山已经被罩上了一层黄土,上面挨着树还建了一个小亭子,山下挖了人工河道虽没有水也建了两个小桥,旁边竖了些假山石,其中一块山石上刻有四个字“西矿公园”。公园的四周还围了砖构的围墙,新家所在的四层楼区就在公园旁边,也就是和原来的三层楼区隔公园相望,不远。

这个新家可是来之不易,一方面,得益于父母的双职工,另一方面,还有血淋淋的代价,我老爸在井下出伤工落了残,右手丢掉了拇指和食指,这样就得到了特别照顾,交了老房,得到了一套三大间的房子,还是二层。为了这个新家,我们的老爸老妈不但买了当时时髦的日本原装的三洋彩电,还几乎是全东矿片第一个买冰箱的家主,牌子和广告语我还都记忆犹新,“神努西,大家都欢喜!”。还得交代一句,怎么就没为老爸失去手指伤心呢,这主要原因是老爸下井下太够了,早就不想干了,这样,一出伤工就只能调到井上工作了,托托关系,还到了矿的工会大楼打扫卫生,又清闲接触人面又宽,这为他以后开照相馆建立起前提条件。虽所谓的馆只是家的一间屋子。当然,肢体的残缺对于一直好臭美的老爸来说是痛心的,比行动干活不方便还痛心,他曾经还买过带手指的手套,冬秋还凑合,其实也不太美,天热就更不行了,后来有好些年,为了弥补残缺,他就不停地锻炼,锻炼上身,特别是手臂的肌肉,让线条美丽,无懈可击。哎!文字真是奇妙,不由自主地就绕回到我要说的上了,李砚石的父亲是警察,住在我们后楼,老爸初锻炼时经常请教这个警察该怎样锻炼才合理,他们大人说话时,我们小孩子也就会说话,还游戏。

说什么话记不清了,大概有学习问题,我们都上一年级嘛,更多的应该是说“射雕”里的郭靖和黄蓉吧。现在琢磨起来,那时的我就是郭靖风格,而砚石就是黄蓉风格。我们在一起玩跳皮筋、跳瓦房,后来入住的人多了,我们的伙伴也就多了,游戏也就多了,大家开始玩藏猫猫(捉迷藏)、三个字儿(追跑抓的游戏)、骑马打仗、踢罐儿等等,那时的伙伴有大军、瞪眼儿、华头、宝军、小涛、田冀、刘强,当然还有我哥,他们后来都跟我们叫大相公和二相公。这些伙伴可以说陪伴了我们整个童年、少年和青年,有些直到现在还都有联系。如今我要是和他们聚会,不管吃什么玩什么,我都至少要消费一万,感情在这里没有办法,以至搞的我在消费场所都有了个外号叫“王一万”。

真他妈可以,又扯远了,还想扯我和砚石的事儿呢,算了吧,不能让文字顺其自然,只好截断它,另起一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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