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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渊守则》第八十二章 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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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凡娜走的时候硬不让兰彻出门送,曾经总是安慰那些经历死别的敖阳民众开怀,如今才经历生离的小圣女却已经快要受不住。

兰彻摸了摸自己仍是有些潮湿的胸口,不禁叹息两声,走到屋前伸了个懒腰。

他不像这些女孩一样会过于伤悲,倒不是说他是个没有感情的冷血动物,而是他向来对自己有信心,一个对自己有信心的人总是乐观而向上的,若没有奥莎之事,他必然会更为坚信自己的人生观,有酒喝开心,有肉吃开心,有人爱开心。

本就是春之城的小骗子,并不强图什么,只是如今可能要去神庭抢人,自然是要提高实力了。

三年内从无名小辈成为第二天赋的强者,虽说还没圆满,但已经拥有堪比圆满实力,这样的速度虽说不是旷世奇才,却也算是个颇有天赋的探险家了。

兰彻如此想来心中洋洋自得,而他不知道的是若是没有李大神的指点,他可能如今都还在修炼的门槛外徘徊。

永春的阳光永远温柔,永远温柔的去抚摸愿意被他抚摸的人,兰彻就是这样的人,他总不吝啬自己,也从不介意万物对他的恩惠。

他干脆也将这小屋一锁,只是带了伊凡娜留下的金币,阔步向前走去。

“你准备去哪里?”李大神的声音传来,两年来李大神似乎与这块铁块更加契合,已经能够达到看见外边景象的地步。

兰彻面带春风:“我不知道,随便走走。”

李大神言语里含着笑意:“不去深渊探探巨人的神宫?”

兰彻当然知道他的意思,笑道:“不去,去了也只是送死,不知哪位探险家说过,我们怎么知道我们身处的地方不是深渊的一部分,游历过广阔天地的人自然无惧于深渊。”

李大神闻言厚着脸皮道:“这句话自然是我讲的。”

这李大神精通万业,但这万业加起来也比不上他的口嗨功夫,兰彻轻笑一声,不再理会。

兰彻也不坐马车,而是徒步一路向东,别看他当初在春之城中混的风生水起,三年前去北国却是他的第一趟远门,自己永春这浩渺土地,却是没好好看过,好在这李大神人不可貌相,竟是将这山河一一细数述道。

“别看这座山又矮又小,这却是四方大陆的第一坟!乃是传说级探险家‘大陆之芒——全能天人奥兰多’的衣冠冢,是第一位拥有圣贤之白衣与传奇探险家双重称号之人。”李大神对着一座小坡娓娓道来。

兰彻听了大为吃惊,这座山准确的叫万象坡,他虽没见过,但也知道这是从春之城与鸢花堡的交界处,过了此地,便是鸢花堡的地盘,他总在外出的商人交谈里听见这个名字,却没想到这是一座衣冠冢。

“那奥兰多本人呢,就没有人去一窥他留下的传承吗?”他不免问道。

“哼。”李大神轻哼一声,“既然敢把衣冠冢丢在这么显眼的地方,必然是不怕宵小去偷盗的,别忘了这还是一位白衣术士,里面的机关魔武怕是不少,至于他本人,我听闻这个名字的时候他已经不见踪迹多年,有人说他去了深渊底做绝命行,有人说他去了外域寻求未知。”

兰彻倒吸一口气,这个奥兰多他在李大神之前都不曾听过,却有做绝命行的实力,这起码是要和奇迹大神阿尔萨斯一个水平的人,但却从不听闻,想来其中有些许隐秘,便是从路边摘取一束花来恭敬作礼。

李大神奇怪道:“啧,你这是做什么。”

他显然是看见了兰彻的举动。

兰彻道:“我自然是敬仰这个大神级探险家,永远去追求未知,无私将传承留给有缘人,多好。”

李大神不屑地开口:“那你还不如敬仰我,说不定在我这里你就是那个有缘人。”

兰彻唇齿相讥:“不说你有没有这样的实力,难道你是死人?”

李大神连忙打住:“呸呸呸!”

令李大神欣慰的是,兰彻没有去争当所谓的有缘人,而是放下花就径直走过,不再看这座山坡。

兰彻自然想得透彻,也不是他不想令自己实力大增,只是这才路过就说自己应该获得传承,实在是自恋了些。

这一老一小就一路如此,你一句我一句的斗嘴,第二日便站在了鸢花堡的门口。

鸢花堡没有鸢花,只是曾经这里有位堡主的女儿生得如爱神般美丽,在堡主去帝都进贡时一同带了过去。

女子爱美,已经帝都就往市集跑,拿了帝都特色的鸢花便插在发间。

当时恰巧闲逛的大皇子一看便惊为天人,对这位美人开始了疯狂追逐。

老皇帝悲其子深陷爱河,令若大皇子再如此下去不仅继承不了王位,甚至连亲王都做不成。

哪里知道这大皇子一概不听,反而追得更猛烈起来,老皇帝一怒之下就干脆将这座城堡当作了封地给了自己的大儿子,并且下令其永世不可进帝都半步。

从此这座城堡便被命名鸢花堡。

大皇子的举动虽然令皇室叹息,却在当世女子之间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皆是将其当作了自己的择偶标准或是对另一半的要求,以至于一些吟游诗人将这件事变成了诗歌,说是“那帝都的娇花开得再艳,也比不上心中姑娘的裙摆,世人皆道我荒唐可笑,但我却清晰的明白自我,这风华万代的江山貌美,我爱,但我更爱这在我怀中如水的女人。”

一时间“爱江山更爱美人”的佳话,便广传于世。

所以这个城堡不大,却格外的热闹,爱人们都会将其当作度假的去处,堡内更是被一些富人买下了独栋房间,装饰一新。

兰彻穿梭在人来人往的街道,心情舒畅的不行,他总是喜欢热闹的,热闹总是会让人充满活力,对下一秒充满期待。

可惜热闹的地方下一秒也可能是麻烦事。

“让开!”一匹快马从城墙内窜出,不停地用自己长剑剑鞘倒向前方,硬是在拥挤的人流中劈开条路来。

若是如此,大家也不会说些什么,毕竟一些急性子的官兵遇了事,总是没有游侠那样大方温柔,顶多是在自己心里非议几句。

只是这士兵的马上还用绳子一头绑了几圈,身子另一头则帮着一个衣衫褴褛之人,快马跑来,便是将身后之人一路拖行。

如今不是乱战时期,永春王又是位贤明君主,不仅放宽了女子的礼数,更是不许领主官员使用酷刑,所以路上见到这样残忍的行为,自然是万人唾骂。

士兵面色焦急,大喊:“都让远一些!”

只是这堡外的人那里会听一句,一些商贾已经将自己卖的商品往着他的身上砸去。

马匹受惊,前脚高高抬起,令这名士兵好一阵驾驭,才安稳地停了下来。

但如此一停,各方的百姓便都围了上来,对着他唾骂起来。

士兵对此并不上心,而是看了看马匹后缓缓站起的人,脸上冷汗淋漓,对着众人呼道:“请让开一下,我们现在很危险,麻烦赶紧让开让我去复命!”

一个老妪将手中的白菜向着士兵的头盔丢去,手指颤颤巍巍的指向马后那人道:“我倒是没看见有什么危险,我只是看见你是个没爹没娘还没人性的兵崽子!”

众人连连应和,士兵面色越来越急,最终深吸口气道:“大家听我说,我从边疆来,我如此做也是奉永春王的旨意,原本不经过这里,奈何鸢花堡北上的水路有怪物掀船,我才改绕此地要去帝都复命,我们现在真的很危险,再不让开就会有祸……”

士兵突然安静下来,众人也突然安静下来,士兵的话不再讲下去,因为他再也讲不下去了。

身后那人不知何时站起,手如利刃,切菜般划开士兵的铠甲和肌肉,从后背中掏出了士兵的心脏,自顾自开始啃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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