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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风暴》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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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牢记 ) ( 请牢记 ) 鲁纳斯

“鲁纳斯之眼”的简称,一台全球联网的可以调动全部计算资源的巨型计算机。 首发--无弹出广告它的开发过程和工作原理都是最高机密,而且这台巨型机不可复制。

它以北欧神话中具有强大力量的符文“鲁纳”命名(Runes是它的复数拼写),巨人族守卫着智慧泉,主神奥丁为了获得鲁纳斯的力量,请求看守的巨人给他一口泉水喝。巨人要求他付出与这力量相匹配的代价,这代价便是奥丁本人的右眼。

为了取得这种自然界最伟大的力量,奥丁献上了自己的右眼,并且愿意被作为祭品倒吊在树上献祭给天神整整九天九夜。而世界的主神恰恰是奥丁自己,所以他是自己作为献给自己的祭品。

在第三次全面战争停火之后,具备强大的预测能力的“鲁纳斯之眼”被开发出来,整个L.M.A.的行为准则都依据鲁纳斯对于未来的预测。鲁纳斯为了模拟现实世界所采用的计算方式“混沌”同样是最高秘密。对于绝大多数资深科学家而言,它是不可理解的。而对于普通人,他们相信鲁纳斯之眼和混沌的jīng确,却并不需要理解这个“终极智慧”。

墨丘利

由鲁纳斯控制的低轨道间谍卫星,在各方力量的平衡下,L.M.A.只获得了这一颗卫星的全部控制权。尽管它可以借助其他势力的卫星网,但是那需要接受对方的监督。

而使用墨丘利意味着鲁纳斯不能24小时对地球上任意一处进行监督,这也间接限制了鲁纳斯的权力。

L.M.A.

“洛伦兹军事学院”的缩写,它的内部人员习惯于称它为学院,事实上这个由私人基金会建立的军事院校却暗藏盘根错节的政治关系,它所进行的工作远远不是一个学院能够cāo作的。

猎犬狐

L.M.A.最jīng锐的特工之一,真名西奥多·林,亚洲血统,编号是17,“猎犬狐”是他的绰号,传说他是一只可以反过来捕猎猎犬的狐狸。

S.C.C.

“风暴危机处理委员会”的缩写,它也被内部人员称为“最高委员会”。

委员会具有多位委员,尽管他们中绝大多数人从未正式露面出席会议,即便是电话会议,也并非所有委员都同时出席。委员们的身份也是最高秘密,得以列席会议和他们讨论的人都需要经过严格的身份审查。

可以确认身份的S.C.C.委员只有内森·曼一人。

内森·曼L.M.A.的主席,曾经服务于美国海军的军事专家,他是林的教官之一。他在西点军校获得博士学位,所以被称为“博士”。

高加索mín zhǔ共和国这个国家并不存在于世界地图上,文中其他的国家也不代表任何的现实意义或者影shè。

末rì钟现实中的末rì钟悬挂在美国芝加哥大学,根据国际政治局势和原子武器的发展而调整时间,它的终点是地球的核末rì。

而L.M.A.的末rì钟则由鲁纳斯的预测控制,至于L.M.A.的末rì钟是否走到尽头,“质子末rì”就真的会来到,这还是个待考的问题。

彭·鲍尔吉高加索mín zhǔ共和国的军zhèng fǔ首脑,被大家称为“将军”。他曾经服务于L.M.A.,是最早期的核心成员之一,但是在L.M.A.不愿回忆的“阿里巴巴之夜”之后,他离开了L.M.A.。他也是林的教官之一,还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在教官中是最和蔼亲切的人,所以被称为“牧师”。

年轻人

始终和抽雪茄的人在一起的年轻人,是和L.M.A.有着很深关联的一个人,但是无疑的,他正在为L.M.A.的敌对势力工作。

阿里巴巴之夜L.M.A.记录中最禁忌的话题之一,S.C.C.的委员们对这个惨烈的事件一直怀有极深的戒惧。目前仅知的是那个夜晚L.M.A.一次失去了绝大多数优秀的特工,蒙受了惨重的损失。

它在文件中的正式名称是“费尔南斯事件”,该事件至今仍是悬案,曼博士作为该案最主要的负责人,一直没能完整地解释他在其中的责任。而迄今所知的知情者除了曼博士,只有彭·鲍尔吉,曼博士需要一份鲍尔吉出具的证言书向最高委员会证明他并非事件的主要责任人。

费尔南斯欧洲中南部的一个小城,现在那里已经是一片废墟。

抽雪茄的人最神秘的人物,“年轻人”背后的支持者,同样在与L.M.A.为敌。

自序

《台北红玫瑰》

——代《蝴蝶风暴》自序

写这本书的时候在重听《台北红玫瑰》。

我有个很完整的集子,罗大佑的全集。一度我在华语女歌手中最喜欢陈淑桦,在男歌手中最爱罗大佑。当然我也喜欢过王杰,喜欢过孙楠,喜欢过很大路的刘德华,一度罗大佑的这个集子被湮灭在足足可以刻满许多张CD的MP3库里,我也对人说过罗大佑的作品良莠不齐,极好的也不过是《你的样子》等曲曲几首。

但是某种男人的热情真是不死的,当我打开以前的硬盘盒重新去听罗大佑的老歌,我便再次拜倒在这个男人的牛仔裤、吉他和墨镜下了。那么多那么多的绝望和彷徨纠缠在一起,像是地缚灵带着愤怒在街头恣意游荡和吼叫,只是人来人往无人听见它的声音。

老歌么?有种东西是不随时间磨灭的,譬如《台北红玫瑰》,1994年11月发行,那时候我不曾听过,大学时候我听过却不喜欢。而经过十多年之后,当创作这歌的时代和心情都一去不返,罗大佑自己也在台湾兴高采烈地炒房刚刚赚了1000万新台币的时候,我听到这首歌,还是被它里面历久不变的锋刃击中。这是一柄支离破碎的刀,但是依然可以残酷地割开肌肤。

瞬间就被stun了,那嘶哑的声音绕梁三rì,人如在梦中。

所以这个男人的歌是种挑战,在不喜欢的时候最好不要鄙视他,以免将来你忽然感觉到某首他的老歌在硬盘盒里强烈地震动,连着你的灵魂一起,你会后悔当年的愚蠢。

这个男人被称为教父,是因为他把自己的jīng神投入宗教那样的熔炉中反复锤炼吧?常常会回去听《教父》中那些带着强烈西西里气息的插曲,然后不由自主地整天地哼。

于是理解了那些意大利人的执著,生活在yīn暗的角落里,可以残忍地砍下敌人的大腿,却忠于家族和血统。在那样的世界里,除了同是西西里人的血,还有多少可以相信可以依赖呢?于是即使向往平静生活的人也只能选择糖,低下头对教父献上盐和面包。

以前听过一则不靠谱的传闻,是关于在洛杉矶的华人黑手党。在美国的华人说到这些人的时候有种奇怪的尊崇,一个年纪很大的华人对我说:曾经华人黑手党要在洛杉矶和对手争夺地盘,于是一个在加拿大的“兄弟”带着整整一后备厢的雷鸣顿猎枪从加拿大开车前往洛杉矶,冒着进大狱的危险经过国境线继续南下,他不停地靠抽烟支撑jīng神,苦熬将近48个小时才赶到目的地,最后“兄弟们”扛着他送来的枪支冲上了远说不上“正义”的战场。

最近心情有点低沉,于是听罗大佑的歌,写完了《蝴蝶风暴》。

无法形容写这个故事时的心情,像是看见一群华丽的男人站在黑sè的祭坛下,他们提着枪,一个接着一个地对着前面的人扣动扳机。

我想象内森·曼在绝对的黑暗中伸出他的手来,他看不见自己的手,可是能看见手上流下的鲜血。

那大概就是“洛伦兹男人帮”的誓言吧?无论变成权力者的内森·曼,或者是作为dú cái者和英雄的彭·鲍尔吉,还有死在费尔南斯枪声中的那些人,可以孤独地走上权力巅峰或者以自己的尸骨做队友的垫脚石,但是不低头,也不要怯懦卑微地死去或者生活。

是用尽了全部力量的人生啊。

《台北红玫瑰》真是可以把庞龙的《两只蝴蝶》一直踩踩踩踩到地狱深处的一首老歌,虽然带着同样浓重的烟花脂粉气。

我的MP3库里还有当年搜集的评论,谈到这首歌的时候评论者说:“《台北红玫瑰》是罗大佑多年来第一首曲风如此妖娆的情歌,摆在众多表情严肃的作品中间,显得格外惹眼。”

罗大佑在耳机中用他破锣般的嗓子低唱:

开心的关心的真心的变心的成败未知的是谁

多亏在生命中化身作救主的你早已做了准备

欢心的伤心的痴心的负心的爱恨交织又是谁

多谢在生命中化身做知己的你为我做个奉陪

真的是曲风妖娆么?真的是情歌么?虽说每个人都是在评论自己心中的罗大佑,不过这个偏差也太大了吧?大得让人想要笑出声来。

他哪里是在对情人示好?他是在说自己无路可退。这个男人一生的曲风都在变变变变变变变,一直向前向前再向前,我不知道是否还有第二个歌手像他这样,大概他是不能不变吧,因为没有退路。

这是一个注定孤独的男人,他也并不在乎自己的人生会变得如此悲哀凄厉,他在暴风雨中歌唱最美好却已经永远成为记忆的东西,或者他会故作潇洒地在他的黑西装上插一朵妖艳的玫瑰,或者他戴上墨镜扎上头巾,用斜觑的很拽的眼神看着你。

眼神?你真的可以看清这个男人的眼神么?

这是一个被用铁丝固定在十字架上的灵魂,你走近他,他抬头看着你,眼珠滚动在眼眶中,像是两只干瘪的桃子,然而他还能用他沙哑的声音说:“我还未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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