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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锥集》二十一、唯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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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唯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

朱熹集注:迸,读为屏,古字通用。迸,犹逐也。言有此?疾之人,妨贤而病国,则仁人必深恶而痛绝之。以其至公无私,故能得好恶之正如此也。

国学网解释:因此,有仁德的人会把这种容不得人的人流放,把他们驱逐到边远的四夷之地去,不让他们同住在国中。这说明,有德的人爱憎分明。

自古以来都是这样解释。可是我始终觉得有问题。

请注意了,前文引用的话已经结了,引用是为了说明,自古以来各国各地都崇尚仁善。作者要阐发感言,也只能针对仁人,而不是要针对不仁。所以这个放流,肯定不能理解成流放。

放流有两个意思,一是流放罪人,另一是外放(委任)官员。

即,唯有仁人志士,委任四方,驱散异族,使其不在中原居留(就是管仲的“尊王攘夷”),这叫只有仁人才能爱人,能恨人。

你傻B了吧你,我说的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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