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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群侠传拟真版》【转贴】丁典与凌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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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曾经说过,他的长篇比中短篇好。这是他谦虚之语,窃以为,他的中短篇也是惊世佳作,流芳百世的。这里我不能不提到他的中篇武侠小说《连城诀》,因为这里面有一个角色让我每每读来,都是热泪盈眶,难以自己。他叫丁典,《连城诀》里的真正第一号男主人公。(当然,这仅仅是我的观点。)

这是一个千金小姐与流浪汉的故事,也是金大侠笔下最动人、最凄宛的一对。

丁典为了存续与凌府千金的情缘,甘愿每月惨遭一次毒打。

而凌小姐一个弱女子能做什么呢?只能天天摆一盆花,放在情郎一抬头就能看得见的地方。

丁哥哥缘情进了大牢;凌妹妹为情自毁了如花似玉貌。

人世间有这么痴情的么?

闻知情义深重的凌妹妹死了;丁典又上当中毒,可他是怎样对狄云说的呢:

“兄弟,别说我中毒无药可治,就是医得好,我也不治。”为的是死了便可以与情人相会了。这让狄云在伤心之余,更多的是羡慕他的幸福。

不仅是狄云,谁个不羡慕以心相许,以命相许的鸳鸯爱侣?

古人云: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似人间无数。

丁典与凌霜华,彼此有真情如此,死了也值。

只是凌小姐是被狠心的爹活活钉在棺材里的闷得喘不上气的不仅是凌小姐自己。

掩卷长叹息,为这对痴男痴女。

如果说,这世间有一见钟情的话,那么丁典的初遇凌霜华,就是典型的例子。那是一个夏日的菊花会上,凌霜华人淡如菊,雅致清丽,一身嫩黄衫子,一下子击溃了丁典,他“霎时间呆住了,甚么话也说不出来。”

“这是一张天下最美丽的脸庞”,丁典爱她之深,自不免情人眼里出西施,但书中药店老板也说凌霜华是武汉出名的美人,想来也真是个美人胚子。但是我们可以肯定,凌霜华的确拥有一颗天下最美丽的心灵,她的心比她培育的“绿玉如意”、“春水碧波”还要美丽十分。

丁典道:“正是,她为我死了,现下我也就要为她死啦。我……我心里很快活。她对我情深意重,我……我也待她不错。狄兄弟,别说我中毒无药可治,就是医治得好,我也不治。”

静夜黄灯下,我细细读来,依然是潸然泪下。

“这样子的六个多月,不论大风大雨,大霜大雪,我天天早晨去赏花。凌小姐也总是风雨不改的给我换一盆鲜花。她每天只看我一眼,决不看第二次,每看了这一眼,总是满脸红晕的隐到了帘子之后。我只要每天这样见到一次她的眼波、她脸上的红晕,那就心满意足。她从来没跟我说话,我也从不敢开口说一句。以我的武功,轻轻一纵,便可跃上楼去,到了她身前。但我从来不敢对她有半分轻慢。至于写一封信来表达敬慕之忱,那更是不敢了。”

这般的爱情境界,实在已经是进入了化境了。世间再没有比这更加纯粹的爱情了!庸夫俗子,以至花街柳巷的嫖客妓女,更是无法想像得出这其中的况味!

本来丁典的意外受伤,以及凌翰林的搬家,使得他与凌霜华已经失之交臂。绝望之中的丁典原也以为今生今世再也不能相聚了,可是在一次瞧热闹当中,他意外地发现了凌翰林原来已经做了荆州知府。文中写道他喜从天降,感到自己洪福齐天。可是命运弄人,笔者在此时不免长长地喟叹一声,这第二次相会于丁典和凌霜华来说,其实是一场劫难,这场劫难是如此的残酷无情,至今犹使人嘘嘘不已。

假使他们从此不再相聚,江湖上将活跃着一个失意情场的草莽英雄,在快意恩仇间,目光凝注着对意中人深深的思念与追忆,他的目光忧郁而满怀着对生活真诚的热望。可是,可是,金庸大侠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要缔造一个悲剧,让这个悲剧反衬人性的卑鄙与贪婪,并围绕着正邪双方对连城诀的争夺当中,让高尚的更高尚,让卑鄙的更卑鄙,巨大的反差中,我们沉思,我们反思,进而对于人性有了更通彻的了解。

文中,在狄云怀疑凌霜华的品格时,丁典一度大怒。其中有一句经典的词句:“狄兄弟,虽然这是武林中的奇书异宝,可是与霜华相比,在我心中,这奇书异宝也不过是粪土而已。凌退思枉自文武双全,实在是个天大的蠢才。他若叫女儿向我索取,我焉有相拒之理?”

接着他又说:“凌退思这种人,于功名利禄、金银财宝看得极重,以己度人,以为天下人都如他一般的重财轻义,以为他女儿倘若向我索取,我一定不允,反倒着了形迹,令我起了提防之心。……”

当丁典中了“金波荀花”之毒时,凌退思采取的是那种典型的酷吏逼供方式,完全没有高级知识分子的起码素养,一味的威逼利诱,甚至想出了让狄云与他同监,以达到他不可告人的丑陋目的。丁典都看破了他的伎俩,然而他全都默默承受,并且还数次救了凌退思的性命,只因在他的心中,自己早已和凌霜华合为一体,凌退思其实就是自己的父亲。

在他的心中毫无那种概念,就是把凌退思杀了,然后与凌霜华双宿双飞。因为这种方式有违他的人生信条,有悖于他的良知。有时,我们难免觉得丁典太过迂腐了。当凌霜华为了斩却父亲逼婚的念头,自毁容颜时,做为闯荡江湖多年的一代大侠丁典早就应该看穿凌退思的真实面目。又或许,他已经看穿了,可是他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无奈。

这种重情义轻富贵的侠义精神,我们在金庸小说当中比比皆是,俯首可拾。我们在《雪山飞狐》当中也可看见胡一刀同样的豪爽情怀,读来热血沸腾,直欲痛喝三百杯方才干休!

最后,凌退思疯了,戚长发疯了,许许多多的人都疯了……其实,凌退思早就已经疯了,这个泯灭人性的父亲在亲手把自己的女儿活活地闷死在棺材里时,他就已经是个疯子!从天宁寺群丑抢宝的肥皂剧里,我们看到了什么叫利欲熏心。大陆作家桂雨清也曾在一篇短篇武侠小说中描绘过这种卑劣小人,名字我早已忘了,但其中的章节至今犹然强烈地震憾着我敏感的心灵。

悲剧往往令人叹息,在掩卷长叹之余,我欣慰地看见狄云接过了丁典侠义精神的衣钵。虽然,由于这万恶的时代太不容人,他最终选择了回到那个白雪皑皑的山谷里,与看破人性丑恶的水笙隐居生活,这种结局于我也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安慰。

丁典

岁值仲秋,汉口菊花会上。

一个少女,着嫩黄色的衫子,在菊花丛中与菊辉映,雅致清丽、人淡如菊——这是凌霜华给丁典的第一印象。以至于眼望凌霜华出了园子,仍是怔怔地不会说话。

自此丁典就记住了凌霜华,记住了凌家“春水碧波”、“绿玉如意”两种极品绿菊。回到客店后,心中除了凌小姐,再也放不下任何东西。到了午后,再也按捺不住相思之情,急急了过江去了武昌,找到了凌瀚林的府上。

但丁典毕竟只是个江湖上无名的小子而已,不敢冒然敲门拜访,只好在府门外踱来踱去,又是欢喜,又是害怕。好在三个时辰后,终于等来了凌霜华的丫鬟菊友,并由菊友之口,定了一个约定——凌霜华若是同意了,会把两种极品绿菊花放在红楼的窗槛上。

第二天丁典早早去了,果然看到了两盆绿菊,还有在帘子后若隐或现的凌霜华。虽然只是半面脸,那已叫丁典刹那间心花怒放。

爱情如雷般,击中了丁典粗犷外表中包含着的赤子之心。

自此六个多月的时间,丁典固然风雨不变的去看人看花,凌霜华也必然会每天及时换上一株。

书中写:“眼波、她脸上的红晕,那就心满意足。她从来没跟我说话,我也不敢开口说一句。以我的武功,轻轻一纵,便可跃上楼去,到了她身前。但我从来不敢对她有半分轻慢。至于写一封信来表达敬慕之忱,那更是不敢了。”

在此时,凌霜华已是丁典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他不敢用任何方式来渎亵这位人间的仙子。

就在两个人都沉浸在快乐当中的时候,丁典突如其来遭受了一个大难,这次受伤让他足足在床上躲了三个月。三个月后他再去找凌霜华,已经杳无踪迹,查遍了所有线索,也束手无措。从此丁典“做什么事也没有半点心思”。

荆州府,也算丁典洪福齐天,竟找着了凌霜华的踪迹,真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这天晚上,我悄悄捧了一盆蔷薇,放在凌小姐后楼的窗槛上,然后在楼下等着。第二天早晨,小姐打开窗子,见到了那盆花,惊呼了一声,随即又见到了我。我们一年多不见,都以为今生再无相见之日,此番久别重逢,真是说不出的欢喜。她向我瞧了好一会儿,才红着脸,轻轻掩上了窗子。第三天,她终于说话了,问:‘你生病了么?可瘦得多了。’”

以后每天夜里丁典就接了凌霜华出来,江陵旷野四处漫游,直如神仙般逍遥快活。

好景总是不长。他们的事在告诉凌霜华的父亲后,凌知府表面亲厚有加,暗地里布下机关让丁典嗅了金波旬花。怕丁典看出这计策来,连带自己的女儿也给瞒了。

自此丁典入了狱,凌霜华的脸也毁了,维系两个人情感和关怀的,只是凌霜华窗前,一天一换的花。

一花一世界,这盆花也正是两个人的世界。遥遥相望就好,不须言语,所有情丝了然于胸。

丁典在得知凌霜华死后,明知棺上涂有巨毒,依然抚棺痛哭,是存着跟随她去的心。

其实以丁典与凌霜华的爱情,不论凌霜华开口要什么,丁典都会给的,就算是神照经和连城决。可惜,凌知府永远体会不到这种人间至纯的真爱!

凌霜华

我十三岁丧母,是父亲带我到这么大。

我喜欢天下所有的花,尤其是菊。所以我的丫鬟名字是菊友。

汉口菊花会,我遇着一个同样喜欢菊花的男子。他没有虎背熊腰,不是潇洒倜傥,可是他竟知道“春水碧波”、“绿玉如意”两种极品绿菊。

他看着我,眼睛怔怔的,我的心竟然巨烈的跳动起来。

这是对他第一次脸红。

下午时菊友告诉我,他在我家门外踱步,看起来心绪不宁的样子。我莫名的也开始心绪不宁。菊友笑我,我不理她,悄悄的捻了手帕,咬着唇也左右踱步。后来菊花和我打赌,赌他一个时辰内都不走,我低下头说他一定会走,结果连输了两个银指环。

可是输的我开心。

都天黑了,他还在那。心没来由的疼,怕他着凉,央了菊友让他回家。菊友回来时说他想看看我们家的绿菊。

我没答话,却跑去花园里,拿了开得最盛、最娇艳美丽的两株绿菊来,放在自己的卧室里。第二天绝早就起来,给花浇了水,摆在了窗台上。

他果然来了。

我躲在帘子后静静的瞧他,他显然看到了,我脸立时又红了,吓得逃到了屋子里面。

六个多的时间,我们一直这样度过。我天天的换,他天天的来,就算狂风骤雨也从不曾误。

可是……那天他没来。

我拿着绣针没情绪的乱绣,绣一会儿起来到窗边看看,总不见他的身影。从月亮落了,到太阳落了,还是不见。

一天没有吃饭说话。绣针把手刺破了好几处,血流了下来,一点也不疼。到是菊友,心疼得哭了。

后来爹爹说要搬家。

我慢慢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总是幻想他在我搬家前会出现,但没有他。只有风在呼啸而来,席卷着满天的沙尘。

临走时,我看了看那扇窗,物是人非。

我带走了那两株绿菊,他再来找我时,还给他看。

一年多的时间,我都没见过他。

有天早晨,后楼的窗槛上忽然多了一盆蔷薇出来。我登时定住,是他回来了。我知道!

他在楼下看着我,我也在楼下看着他。两个人傻傻的对望,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他瘦了。瘦得让人心疼。

第三天的时候我终于按捺不住,问他道:“你生病了么?可瘦得多了!”

他从那天晚上起,就带我出去游玩。江野旷岭,小桥轻舟。

我以为已经失去的东西,竟然回来了。就像梦一般。神仙的快活也不过如此吧。

我和爹爹说了我们俩的事情,爹爹点头同意了。我,要嫁给他!

可是,为什么爹爹在家里摆放的这些黄得象金子一样的花瓣,嗅了让我们两个头晕眼花?

我醒了,爹爹强迫我嫁给别人,于是我在自己脸上划了七八道口子,血止不住的流下。我只嘻嘻的笑着,毫不去擦。

他醒了,进了大狱,被人毒打。我派了菊友去见他一面,菊友从此没有回来。我失去了三个亲人,爹爹、他、菊友。

从此我依旧天天把花放在窗槛上,要让他知道,我的情始终不曾改过。执不得子之手,与子不得同老,就让花也见证我的心意。

他越狱来找我。可是……我怎么还能见他。

我本来已经答应爹爹的,爹爹不伤他性命,我就永远不再跟他相见。爹爹要我起了誓,要我起一个毒誓,倘若我再见他,我妈妈在阴世天天受恶鬼欺侮。

还有我的脸……他见了,也未必接受的了。

那天夜里他让我背下了剑诀,我本不想记,就是这个东西,让爹爹像疯了一样,让他受苦受打,让菊友一命呜呼。可他要我记,我就记。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就算让我死了我也心甘。

从此没再见过他。

我是被爹爹活埋的。死前,我在棺上刻下了剑诀。他要我记住定然有理由,不能让他的剑诀失散于人间。

生不能不时,死但愿同穴。可我死,也是孤怜怜的。只盼着有哪位好心人,知道了我和他的事后,把我和他葬在一起。

原来爱情,竟是这样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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