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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小混混》归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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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十天,野人族据守在明月关外,不敢进攻,可是也不愿意就此退兵。双方又陷入了僵持,只不过银罗国耗得起,野人族的粮草却无法让他们长期坚守。

“王爷,你说现在到底要怎么办?”

野人族长焦躁地看着仍然是一脸镇定自若的凤宵,弄不清楚他到底在想些什么。他们现在可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谁也别想跑的了。

“不用着急,我们不是还有最后的杀手锏么?现在是试出来的时候了。”

安平王笑得有些诡异,即便是骁勇善战的野人族长在这样的笑容下,浑身的寒毛也不由自主地竖了起来。很是疑惑不解地问道:“最后的杀手锏?我怎么不知道?”

“就是我让人从苗疆带回来的‘夺魂’,现在终于派上用场了。”

想起那种毒药的厉害,凤宵再度微笑起来,就算是护龙军又怎么样?遇到夺魂照样是死。

“那个,也未免太歹毒了吧!”

野人族长有些犹豫,夺魂他是见识过的,只是那种药的传播途径实在是太过变态,甚至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真的要用么?

“我们银罗有一句话,叫做无毒不丈夫。想要成就事业,当然要有所牺牲。”

凤霄望着又开始撒着细雪的天空,说这话的时候,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眼睛里却有什么连他自己也难懂。不惜一切代价,这也是他告诫自己的话。

“好,就照你说的办。”

野人族长咬牙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想着那十座城池,锦衣美食,一切也都值得了。

今天总觉得眼睛一下一下的跳,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细细的白雪洒在地面上,隐隐约约居然透着红色,那是血的预兆。

“赵将军,今天一定要加强戒备,小心敌人来袭。”

一手抚着额头,我不放心地交代,虽然这两天野人族都没有什么动静,但并不代表他们什么都不打算做。反而有可能,他们正在酝酿着什么阴谋……

“是,公主。”

赵传的伤虽然严重,好在年轻恢复的快,这会儿又已经活蹦乱跳。但是,他却坚持把指挥权交给我,自己当一个服从命令的“小兵”。

经过上一仗,所有的人都对我心服口服,甚至有种近乎盲目的推从。

当细细的小雪变成大片飞絮,站在城墙守望的士兵,发现安静了几日的野人士兵,又开始蠢蠢欲动。离明月关约莫五里的地方,彩旗迎风飘扬,看花了人眼。

他们这次并非偷袭,而是明目张胆地攻城,数日前才铩羽而归,没想到这些野人居然还没有学乖,守城的士兵嘲笑道,然后重重地击鼓示警。

咚咚的鼓声在城墙之上响起,全城的人立刻严阵以待,我心中的不安却更加厉害。凤霄不是傻子,他这次定然是有备而来,不知道这次还会有什么新花样儿。

野人士兵金色的铠甲和高大的战马出现在我们所有人的视线内,护龙军早已经整装待发,只等着一声令下就拼个你死我活。对于那些野蛮人,经过上次的交手,他们已经有了应对之道。

“三千人迎敌,其它人留守,没有命令不许轻举妄动。”

我决定先探一下虚实,看看凤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在没有查清楚之前,我不能够让所有人全部冲上前冒险。

“冲啊……杀啊……”

野人士兵的叫嚣声震耳欲聋,他们似乎疯了一样向着我方军队冲过来,挥舞着刀枪,却毫无章法,只是乱戳乱砍,像是执意要杀进护龙军中心去。

一个倒下来的同时,另一个有紧跟着接上,有时候甚至是踏着同伴的尸体,冲进明月关的野人士兵,身体开始逐渐泛红,而且有越来越重的趋势。甚至是地上的尸体,也开始变成鲜艳的红色,不管是头发还是眉毛,全都是可怕的血红。

“好难闻……”

几个靠的近的护龙军掩着鼻子厌恶地道,地上的尸体在这样冰寒的天气,居然立刻散发出一种奇怪的尸臭,让人恶心到想吐。

“小心,不要碰到那些尸体!”

一直和大家共同杀敌的沐无涯大声地吼道,神色是从未有过的紧张。他不知道,这种苗疆奇毒,怎么会在这里出现。

“啊……”

可惜,他还是说的迟了,几个不小心碰到了尸体的护龙军立刻惨叫一声倒地,而且身体立刻跟着变为红色,从头发到眉毛再蔓延至全身各处,紧接着散发出难闻的恶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看着无涯,我力图镇定地问道,这种毒实在是太可怕了,只要有人沾染到,立刻就会变成新的毒源。这样下去,根本就比会传染的麻风更加可怕。

“这种毒就是苗疆最恶毒的‘夺魂’,相传是经过历代巫女的诅咒,人只要一中毒就会变成毒人,和毒人接触的人也会中毒,最可怕的时候,一个毒人可以连带损毁一个村子。”

沐无涯皱眉解释道,这种毒他之前也只是听说过,没想到居然在这里出现,连他这个对用毒了解甚深的唐门高手也没有解毒的办法。

不断的有“红人”不顾一切地冲向明月关,没想到凤霄居然这么狠,牺牲了几百野人士兵的性命,把他们做成毒人来克制我们。

“公主,现在要怎么办?”

所有的士兵根本就是闻“毒人”色变,连碰都不敢碰,看到立刻回避,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越来越多的护龙军倒地,有的一个人被几个“毒人”围攻,范围渐渐扩大。而我,站在城墙之上眼睁睁地看着,居然束手无策。

“阿笑,小心……”

我惊呼一声,立刻换出赤月向他的方向飞去,几个“毒人”来来回回地打转,脑袋已经不受控制,看到人惯性地前去撕扯摧毁。阿笑现在的处境,非常非常之危险。

“不要过来……”

沈笑一边小心地躲避着这些“怪物”,一边焦急地大吼,却看到扇动着翅膀的赤月越飞越近。

“上来……”

伏在赤月的背上,我扯着嗓子喊道,看到步步紧逼的“毒人”,忍不住为他捏一把冷汗。

沈笑抓住那只柔软的玉手,纵身跳到赤月的背上,两个人的重量,让赤月身体轻微晃动了一下,两人一兽已经向“红人”们摔去。

奇怪的是,那些红人却纷纷地向后退去,像是在背后涨了眼睛,一步也不敢再靠近。

赤月打了个喷嚏,我发现那些红人躲的更加明显,不由得感叹,不愧是上古龙兽,就算是现在成了我的宠物,威严却没有任何减弱。

“原来,是这样啊……”

我点点头,望着龙兽有些抱歉地笑,手里瞬间多了一柄匕首。快速地在它皮毛较少的地方划了一道,鲜血瞬时低落,我眼明手快地用水囊结了少许,没有涂伤药,那割出的口子便自动愈合。

“……”

龙兽低头翻白眼,这个主子还真是物尽其用啊,起码在取血之前同自己打个招呼嘛!她这个刀子挥下来,自己的小心肝儿还真是吓得一阵乱跳。

驱使赤月继续前行,把沾了它血的清水洒在那些毒人身上,只需一滴,那些毒物便无声无息地倒地,慢慢地化水消失。

看到这里我不由咂舌,龙兽果然强大,且身上残留着上古神力,居然如此轻易地“化腐朽为神奇”。

靠在阿笑身上,我微笑着在人群中挥洒“雨露”,如果这时候托了白玉净瓶,拿一根柳枝,相信他们看我的眼神已经于膜拜菩萨无异。

话分两头,那些野人族士兵看到族长居然拿他们这些活人喂药,早已经生出抗拒之心,现在看到越来越多的毒人凄惨的下场,立时乱了套。几支早有异心的队伍率先丢下主帅撤退,一时之间军心动荡,局面开始无法控制。

“凤霄,我什么都照你说的做了,可是现在却变成这种结果。”

野人族长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不停地转来转去,怨毒地盯着凤霄道,如果不是听了他的鼓吹,他又怎么会落到现在这种进退两难的境地?

“你还不是为了那十座城池?自古便是人为财死……”

凤霄冷哼一声,嘲讽地道,连虚假的和平也不愿意伪装下去,心里却也知道大势已去,心中委实不甘。

“沐晓晚,你还真是我的克星。”

白色身影一闪,人已经奔出帐外,脸上表情阴沉可怕,在在有着一种鱼死网破的狠绝。就算是死,也要拉上个垫背的。

这厢,护龙军士气高昂,把溃败的野人士兵打了个落花流水,俘获俘虏无数,收缴兵器无数,人人无不是心头大畅,只比吃了人参仙丹还要痛快。

“公主,你就是我们银罗国的福星啊!”

赵传激动地上前,对某人的崇拜程度更上一层楼,一旁众多部将无不点头附和,这辈子见识了“仙人”风采,就算是死也值得了。

“沐晓晚,你很得意是不是?”

冷绝的声嗓,透着深浓的绝望,无数暗器朝我飞来,其中还夹杂一柄寒光烁烁的宝剑。这宝剑的主人,我自然是认得的,除了凤霄还有谁?

此时的他,丝毫没有丧家之犬的狼狈,拿剑刺来的身形还是优雅万分,如果不是眼神太过毒辣,行动太过决绝,这人和我第一次在青楼所见的安平王无异。

“凤霄,你这是在做垂死挣扎。”

不用我出手,阿笑的长剑早已经和他斗在一起,阿笑的武功我还是很放心的,就是再添一个安平王也打不过他。

“男子汉大丈夫,绝不屑苟且于世。”

手臂肩膀大腿被划出无数道口子,虽然不重却是血流不止,凤霄挥剑的动作逐渐慢了下来,最后勉强靠着一柄剑的支撑,才没有倒在地上。

“收手吧,如玉一直在你们的家等着你。”

想起那个如烟如雾般的清冷女子,我的心有了一丝松动,如果凤霄一直不回去,她是不是就要一直等下去?一直到老死?

“我杀了沐镇南,现在你却要放过我?”

凤霄挑眉,脸上无一丝血色,目光似乎在我身上,又似乎早就飘到了天边儿去。

“你该感谢,自己有个好儿子。”

淡然地看着他,曾经对这个人恨之入骨,想把他千刀万剐,如今却只觉得他可怜。这一辈子,他注定了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只要有我沐晓晚在,他的任何阴谋都不可能会成功。

那个倔强的孩子,自大火中出来,就像是变了一个人,绝口不提他的爹娘,六岁大的小人儿,却硬是凭添了几分沧桑和寂寥。

被利用,被抛弃,这个人还是自己的亲爹,我以为凤羽对这人应当是恨之入骨的。

可是那小人儿睡着之后,毫无防备的在梦中呼唤着爹爹,无数次看他在梦中惊醒,连我都觉得心疼。可是,就算被如此对待,还是不能放下么?

为了这些有的没有的理由,我决定留下凤霄一条命,让他永远屈辱地活着。

“如玉……羽儿……”

凤霄的眼神儿闪了闪,又想到那个总是如冷玉般怎么也暖不热的妻子,她在等着自己?还有羽儿,他不怪罪自己么?

“哈哈哈……”

在我以为凤霄会为着妻儿动容的时候,他却大笑起来,疯狂而肆意,苍凉而凄然,到最后眼角居然流出一滴泪来。

这泪,是他仅存的善良。

血,染红了雪地,那横起的剑清脆地落地,男人的身体在我面前倒下,脸上却带着一抹意义不明的笑,让我一生也难懂的笑容……

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人……叹了一口气,心里没有悲哀,没有遗憾,倒有着三分佩服,他对任何人都是如此的残忍不留情,就连对待自己也是这般。

国史记载:银罗国祈平三年冬末,昌平公主率护龙军救援边关,大败野人族,自此五十年内无外族敢来侵犯。

银罗国自此,在少年天子的带领下,进入另一个盛世。

野史相传:昌平公主乃是仙女下凡,骑下有一仙兽,她的出生便是为了护卫银罗国一世平安。

两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以让一个人改变,看着羽翼渐丰的少年天子,他的笑容更加难测,心也更加难懂……

我现在的处境,和当初的左相竟是相同。银罗国人,可以不知道皇帝是谁,却不能不知道昌平公主。如同传奇般的存在,连我自己都觉得好笑。

今日好不容易躲过阿笑、无涯还有四侍他们,我一个人依约到了华旭的酒馆,推门进去就见到一身青灰衣袍的甘修文,抛却了锦衣绣服,眉宇间意外透着一股清和之气,竟然似不属于这天地一般。

“你来晚了,罚酒三杯。”

甘修文嘴角噙着笑,比着桌上大号酒杯道,细长的狐狸眼微微上扬,成心想把人灌醉。

“我现在哪里比得了你悠闲自在,好不容易才避开所有人出门……”

半真半假地抱怨着,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偶然一瞥窗外桃花正红,原来却已经是春天了。甘修文看起来很好,那么这三杯酒,我喝的也算是值得了。

“当初多亏了你,我才知这天下之广大,不再局限于芥子之中。”

眼前之人,没有了戾气,没有了困惑,没有了欲念,看起来更加像是一个房外之人。不由让人心生感慨,这当真是当初那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银罗国第一才子左相么?

看着仍是慵懒窝在一片春光之中的甘修文,不由想起那日的情形,却是恍如隔世的梦……

“如果,我放弃所有的一切,权势,富贵,为了你做一个平凡百姓,你会不会动心?”

言犹在耳,他略带着期盼和不安的表情,让我觉得心酸。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人会为了我,做到这种地步。

“我,还能回到从前么?”

那样迷惘地看着我,就像是一个迷了路的孩子,脆弱的让人心怜。

我无法回答,他想要的,我给不起,一切都已经太迟。如果他一直是那个天逸,或许,某些事情会有所不同……可是我遇到了阿笑,所有与之他的可能就变成了不可能。

“我早该知道的,我早该知道的……”

甘修文喃喃地重复着,没有大吼大叫,也没有歇斯底里,只是一遍遍地重复着,心碎神伤。

劝慰的话说不出,目光滑过桌边的潋滟,抚过每一根琴弦,然后轻拢慢捻出一曲《清心普善咒》。相传这乃是娥眉崔绿华所创,相传她升仙之后,留下一本乐谱,便是此曲。

琴声入耳,仿佛钻入人之五脏六腑,抚慰着每一个毛孔,让人心情不自觉地放松,心静如水。这世间一切的烦恼,便有如那天边的浮云,却飘越远,直至最后再也不见。

甘修文安静了下来,闭目听着曲子,脸上悲戚渐渐转为平和,眉宇却还是不自觉地纠结着。

一个晚上,军帐之中一直传出清平琴音,似能抚平人世所有创伤。这一夜,许多人难得好眠……

一遍又一遍地谈着,我只希望可以为他,做最后这么一点儿微不足道的事。希望,到最后,他可以放下……

“晚儿,多谢你,有些事情我已经想开了。”

甘修文浅笑,看着仍未自己担忧不已的女子,心中升起一股暖意,能被她放在心上,也就够了。为情所困,为情所苦,果然不适合他,还是自由自在地好。

如是想着,心却微微地刺痛,有些出神……等想起晚儿的时候心不再痛,才是真的想开了吧?才是真正的放下。

千言万语在心,口中却无半个字,我只能看着他,什么也不做。

“这是信物和虎符,给你吧!”

甘修文从怀里掏出两件物事,再没有多看一眼,他对这些已经不再留恋。或许他在乎的,从来就不是这些……多年的心结在琴声中得以缓和,即便是回不到从前的天逸,他也不想再做左相。

“你,不后悔么?”

看他如此,我反而没有立刻接过去,失了权势和富贵的甘修文,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他真的一点儿也不在乎么?

“我只是突然觉得,这一切都太无趣。”

甘修文坦然地说出这句话,连自己都有些吃惊,然却是发自内心。他突然觉得人生很没有意思,像是突然想通了什么,又不能完全地抓住。

所有的回忆都变得鲜明起来,却无法再和眼前这人重叠,如今坐在我面前一身道袍的甘修文,颇有些仙风道骨之感。笑容仍然明媚,却不再让人觉得魅惑。

“那日,我与你约定两年之后再见,看看我到时候是不是真的能够放下……”

甘修文悠然地浅尝杯中酒,笑看着窗外桃花,视线已经不会纯粹地留在一个女子身上。

“是啊,现在看来,你是做到了。”

举杯相庆,我是真的为他高兴,他可以如此云淡风轻地说出来,想必是真的不在意了。

如同知己般畅谈,听甘修文说这两年的见闻,时间不知不觉过去。当太阳落山的时候,我们在桃花树下道别。

这一次分别,不知道何时才能够相见,我想,如非刻意,此生是很难见到了。

回到府里,看到阿笑躺在树下的摇椅上,像是在闭目养神儿,走过去看,却是睡着了。这个傻瓜,一定是在这里等了很久……

俯下身去,在他的唇上轻轻一吻,心中升起无限柔情。幸好,我有遇到他,幸好他一直在我身边。

“唔……你回来了。”

沈笑睁开眼睛,发现已经是黄昏,动了动嘴唇,仍是半睡半醒地回应道。

看到他这个样子,我忍不住再次低下头,朝着那染了春色的薄唇亲下去。唉,现在我对阿笑的“美色”是越来越没有抵抗能力了。

“等我交了兵权,咱们就回竹屋去,过平静的生活,再养两个小毛头……”

一吻毕,我微笑着说出自己的想法。这一天想必不会太久,凤隐已经不再需要我,银罗国的百姓也不再需要我……

终有一天,他们会把我遗忘。而我,并不在乎。我所在意的,只是眼前这个人而已。

“好。”

沈笑望着心爱的女子,不假思索地回道。只要是她说的,就什么都好。

当所有轰轰烈烈都归于平淡,我想我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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