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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术奇谭》第四十八章 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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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小旅馆,王晓冉立刻拦了辆出租车,头也不回的走了,一句话没留。上车前,韩玲玲还想回头看看,却被王晓冉移动脚步挡住了视线,不让。

丛宇和洛小夏也回去了。

下午的课还是算了,估计韩玲玲和王晓冉也没心情去上。丛宇瞅着干涸血痕的小腿心想。小腿的伤很浅,血都没流多少,自己就止住了,所以当时在场的老四叶舟没有说话。

丛宇坐在桌边,跟对面的洛小夏对视一眼,又转头看了看沉睡的白公主,感觉气氛有点尴尬,赶紧问道:“昨晚没折腾吧?”

丛宇怕了白公主又叫又扭的。

“没。”洛小夏秒答,语气里带着嗔劲:“倒是替你担心了一晚上。”

“嘿嘿。”丛宇有些不好意思,既然提起了白公主,便提议:“要不喂她点血?”

“听你的。”洛小夏同意。

丛宇俯下身,拿手指甲轻轻挑了下小腿上的红线,立刻有一股鲜红的血液穿过腿毛,奔向地面,像一列欢脱的小火车穿行林海。丛宇用手指在伤口处沾了沾,抹进白公主嘴里。

看着白公主晶莹剔透的嘴唇微翘,丛宇忍不住咽了口唾沫,又把手指凑近鼻子闻了闻,原有的血腥味已经被吸走,什么味道也没有留下,丛宇觉得奇怪,犹豫着要不要放进自己嘴里尝尝。

洛小夏早就看见丛宇神色异常,嗤笑道:“你,想干嘛?”

这一下弄得丛宇更加尴尬,仿佛心里想的事被人看穿了一样,赶紧又沾了点血,放进白公主嘴里。

“你洗手了吗?”洛小夏心中泛酸,忍不住打岔。

“洗了。”丛宇脸上已经带着红,仿佛被冤枉了一样地大声应道:“一回来就洗了。”

“走开走开。”洛小夏哪里是关心他洗手的问题,把丛宇推到一边,拿起自己的杯子,把杯口抵在流血伤口的下方,用小指甲拨弄着,接了满满一大杯。

真大方。丛宇想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杯子里的血被洛小夏一点一点喂进白公主嘴里。

“没反应?”停了一下,丛宇忍不住问道。

“噗。”

白公主微微翘起的,如剥了壳的水晶虾肉一样的嘴唇喷出一大股血雾,溅了在场所有人满头满脸满身,顿时响起了一男一女的尖叫。

丛宇和洛小夏对望了一眼,都觉得对方像个刚下班的蹩脚油漆工,禁不住互相嘲笑起来。然而他们笑了一半却发现白公主正端坐在床沿上冷冷看着他们,气氛立刻凝固到了冰点。

“你醒啦。”丛宇脸皮厚点,率先开口。

白公主没回话,站起来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也沾满了斑斑点点的血红,脸上露出嫌恶的表情,身上的白色丝线抽动、翻滚,波浪一样地向下传递,沾在身上的血渍仿佛失去了依托,化为雨点纷纷坠地,她的衣衫再次变得一尘不染,看得丛宇和洛小夏两个油漆工惊叹不已。只是白公主忘了,她脸上还有。

“我的房间在哪儿?”白公主赤着脚绕着出租屋转了一圈,觉得就没见过这么小的空间。

丛宇艰难地回答:“这就是。”

“你在戏弄我吗?”白公主看向丛宇的眼睛眯了眯:“这么点地方怎么住人?”

“大姐。”丛宇觉得这个道理讲不通:“我就是一个穷学生,穷,知道吗,就是没钱的意思,住不上大房子,只能委屈你了。”

白公主的表情透出不满来,只是不知道她是对大姐的称呼不满,还是丛宇的贫穷住不了大房子不满。很快地,她开始对房间里的每一样东西感兴趣,甚至盯着墙上的电视机和衣柜上的镜子看了很久,但就是不发一言。

丛宇在心中默想:“她肯定有满脑子的问题想问吧。”

末了,白公主一屁股坐在餐桌的椅子上,一头极漂亮的银色长发直垂到地,说道:“给我书。我要这个时代,所有的书!”

丛宇松了口气,这好办,大学有图书馆,凭着学生证,大部分书都能借出来,想看书,整几本专业的大部头,哪怕走马观花,也能保证你几年出不了门。

“先看看这个。”丛宇甩出自己的课本。

白公主接过来,摊开了,看了几秒钟,眉头皱成了麻花,一页一页的翻下去,眉头从麻花皱成了麻花辫。

“看不懂?”丛宇憋着坏,心里早已乐开了花,瞅着封面上令无数人头疼,令无数人补考的四个字《高等数学》。

白公主拿起书,一手握住书脊,一手掰住书页,飞快的过了一遍,反问丛宇:“你看的懂?”

“我......”丛宇结巴了一下,腆着脸说:“看得懂。”

“哼。”白公主冷哼道:“这本书的封皮磨损严重,说明到你手上的时间已经不短,但里面纸张很新,而且鲜有注释或者笔记。”

丛宇登时脸红了,臊得慌;洛小夏也脸红了,憋得不轻。

“不说这个了,书我再给你找。”丛宇赶紧把这段掐了:“白公主你饿不饿?我下面给你吃。”丛宇想你睡了这么久应该饿了,而他最拿手就是方便面了,以前放假在家的时候,能把方便面的箱子摞得比冰箱还高。

“我不需要吃东西。”白公主面无表情的说。

“神仙啊。”丛宇是相信科学的,当然不信,大惊小怪起来:“那你身体的能量从哪里来?”

“不知道。”

“我觉可以让科学家研究研究你,兴许能解决全人类的吃饭问题。”

“我甘愿住在你这里,就是不想被人利用。不想成为强者的玩物,不想变成研究的材料,不想受到无聊的关注。”白公主脸上神情决绝。

“这个你放心,我只是个穷学生。”丛宇觉得我穷我有理。

白公主一言不发,伸出一根手指,又一根白色的丝线缠绕上来,在她葱白的手指上一圈圈的绕,逐渐细密,慢慢增厚,终于凝结成一枚纯白的戒指,整个过程还伴随着她脸上的血迹快速游动,汇聚到凝结出来的戒指里面,让白公主的脸孔恢复了纤尘不染。

戒指只有最简单的白,闪着金属的质感,没有任何纹饰,在桌子上打了几个转安静的躺在那里。

“带上它。”白公主命令道。

丛宇好奇,刚想伸手,却被身后的洛小夏拽了回来。

“这是什么?”洛小夏语气狐疑。

“一个神术。”白公主直言不讳:“一旦我死亡,佩戴者会直接消失。”

“你也会死吗?”丛宇总能找偏问题的关键点:“你有几百岁了吧?”

“会。我的身体固化了,不会成长,也不会衰老,但,特别脆弱。”白公主并没有因为丛宇说她有几百岁恼怒,反而进一步解释:“如果用刀刺进我的心脏,我就会死。”

“刀刺进心脏,是人都会死,当然少数幸运儿除外。”丛宇觉得自己特严谨。

“是吗?”白公主思考了一下,放弃了,继续发号施令:“把戒指戴上。”

“等等,我先看看。”丛宇回头看了一眼洛小夏,发现她还拽着自己的右胳膊,便想用左手拿起戒指,手指还未接触,却看见戒指自己蠕动起来,极快地避过了丛宇捻过来的食指,直接圈住了他的中指。

“你应该感到荣耀。”白公主补了一句。

左手中指传来剧痛,戒指内层居然分出丝线,像条毒蛇一样钻进中指的皮肤里面,来回穿梭,仿佛缝纫机留下的细密针脚,最后戒指外层收紧覆盖上去,又在戒指的表面上自动雕刻出细密的术符花纹。

洛小夏拿毛巾给丛宇抹了抹冷汗,还有兀自留在脸上的血点。

“还行。”痛感消失,丛宇把戒指伸给洛小夏看。没有多漂亮,没有多华贵,更像是小工作室出来的小众设计的银饰——这是丛宇心里的评价。

“拿不下来了?这样就行了吗?”丛宇用右手拽了拽戒指,很牢固,扯着皮肉有点痛。

白公主点头。

“那我把手指头砍下来,不就没事了?”丛宇嬉皮笑脸的说。

“戒指离体,立刻发动。”白公主有点不悦:“我赐予的东西,不珍惜,就会死。”

“我这是多了个弱点啊。”丛宇苦笑。

要不要做个铁手套保护上,丛宇想着,顺手把桌上那本看不懂的书收拾进书包。

“我需要最基础的教识字的书。”白公主瞥了一眼丛宇的书包,毫不犹豫的提要求。

原来她不识字。是了,汉字简化过了啊,虽然大量简化字仍由古代传承而来,并没有发生多少变化,但简体字作为繁体字的进化版本,白公主这个“古人”,不学习仍然难以看懂。

丛宇莫名其妙的在脑子里想象了这样一副画面:一脸骄傲的白公主,坐在教室的最前排、正中央,以她的性子肯定不会坐后排的,蜷缩着纯白的身子,努力地适应着小桌子、小板凳,跟着满屋子的小朋友,晃动着脑袋,奶声奶气地读着黑板上的生字,身后亮闪闪的长发铺了一地。

丛宇笑了,笑着笑着就感觉自己左手中指那里越来越烫,低头看见那枚刚刚成为他的命门的戒指正在发红,而且越来越红。

“这戒指怎么回事?”丛宇强忍着灼烧的疼痛:“我没惹到你吧。”

“你有。你笑了。”

“我笑怎么了,还不让人笑了?”

“你笑的猥琐,心里没想好事。”这是根本就没打算讲理。

“我......”丛宇刚想否认,又觉得白公主猜的没错。

“这次饶了你。”白公主突然失去兴趣,也没看见她有什么动作,戒指的温度恢复了原样。

这是孙猴子的紧箍咒啊。丛宇苦着脸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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