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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言杂语》《告白》交响乐之挪威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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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看完《告白》这本书的时间过去了多久,已不得而知。但距离上一次下笔已经是过去了十七天。

这是否预示着些许什么呢?我们都曾有过十七岁,但有的人却不会再增长。比如木月,比如那些已经逝去的不再停留人世的那些人儿。也许有的人存在的意义压根不在于多少岁,而在于对另外一些所谓的其他某些人留下某些特殊意义罢了吧。这是一段关于《挪威的森林》的自述。

归于《告白》。生于世间,摆在不同的位置之上,我们所扮演的角色也会有所变化。告白一书里,如作者笔下目录中一般,有神职者、殉教者、慈爱者、求道者、信奉者和传道者。而其中的神职者与传道者在此虽是不同角色,但却是同一个人。身为老师,她是所谓的神职者。而生为母亲,她也将化身一名传道者,给那些不可饶恕的罪恶者以最沉重的打击。

虽名为神职者,却一点都不那么神圣。乃至在于那些充满恶意的人心里,不过一句如同虚假问候般你好的话语,更有甚者,在其嘴上不过是怪里怪气的称呼罢了。身为老师,没有很好的做到尽职尽责。有个女儿需要照顾,而自己却又是孤身一人,但这都不是推脱狡辩的借口。那么怎么办好呢?与其找上各种理由借口去狡辩,不如实实在在说上一句抱歉。原本有些逝去的可以通过一定的修改去得以改变。但可怕的是有些逝去注定无法回头改变。说句抱歉也是无济于事。而更有可恶者,压根不把这逝去当做一回事,而是一场游戏。那么能怎么办呢?说教是一个老师与生俱来的一种本领?或许吧。神不是万能,借鬼怪里神说的话来回答就是:命运是我提出的问题,而答案你们得自己找。而至于说最后的答案是否找到与准确,不过都是自己的选择,怪不得别人。

人并不是孤独的。世道虽然险恶,还是幸福地活下去吧。但谁人都知道的是,人生来就是孤独。而世道险恶,往往让人难以幸福的活下去。殉教者的她,在我看来就像现在的很多旁观者的我们一样,沉默时已经足够可怕,更何况与那邪恶同流合污,其结局不言而喻。死也并无不可,却死不足惜,实然让人觉之可恶又可惜。

爱,能让一个人幸福的成长到底,也能让一个人悲伤的沉沦到底。做的好的要夸,而做的不好的,乃至是错到离谱的,却是找尽理由去掩饰他的那层淋漓不堪。一个小本子,记录下了生活的点滴与思想上的那些摇摆。到最后一把小刀也能让一条生命的鲜血撒向那雪白的墙壁,显得尤为显眼。红的血,白的墙,究竟谁是谁的宿命。也罢,慈爱者的不幸从红的那一撒到白的那一刻,已经画上了一个句号。就像那小本子里的红色字体一样样的,一笔一划都迈向它的最终归宿。

始终相信的说,学坏只是那一个念头的决定便是可以定论的。而学好却是谈何容易。原本的一个小喽啰般的人物,却往往有着让人意外加之惊讶的存在。你以为他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懂,其实不过只是如表面一般的假象罢了。抱起小女孩的那个瞬间,原本已经就是罪恶的开始了,而丢进游泳池的那刻,你以为会是罪恶的结束。你错了,我也错了,我们都错了。罪恶真正的可怕,有时真的不在于说开始或结束,而在于那过程之中的明知故犯。明明知道小女孩不曾死去,呼吸尚有,而其睁开双眼的对视瞬间,以为会是光一般的照耀,奈何不过是那微笑过后的释然。想想不禁让人毛骨悚然,是有多么丧心病狂的变态,才得以做出如此令人费解的举动呢?会是因为谁的错呢?又会是谁的错呢?我不敢去深究这背后的错因,因为爱。能说的就是并非只要努力就做得到,就怕的而是根本无法努力做到。

绕一个圈,吹一个小泡泡。却没有跑回到爱的人的怀抱————妈妈。终归不过一场吹泡泡的小孩儿游戏,阳光耀眼,泡泡绚烂幻彩,却不过一个瞬间便破灭的幻影。空有一身才华,也许用空有两字已然不恰当。但将其用在毁灭的路上,本身就是一场空,就是一个罪恶的根源,而加上那一开始就缺爱的渊源,你会怪罪于他吗?我的答案字不多,语气也不会太强硬,但就像他的所作所为一样,我希望的不过就是他是那受害的最终。信奉者的追求谁都不可剥夺,但强加他人身上的痛苦,我希望他会加倍的得到惩罚。

传道,授业,解惑?她不过只是一个女人,一个小女孩的妈妈那么简单的角色罢了。世界毁灭了,她若还在,她也或许会是坚强的吧。只是再也不可能了。她消失了,世界存在与否,其实也就不再重要了。但至少还有要做的事情在等着,炸弹的威力有多大?是炸死一整个教堂的人?还是能炸毁一整座的房屋?其实都不是!真正的威力在于炸毁一个人的追求,仅此而已。一个电话,两个人的对话,三个人的存在,四个人的线。只是到了最后,电话掉在地上,摔它个粉碎了也罢。两个人的对话,适可而止吧,不说也罢。三个人的存在,也至少需要有一个人离开了,而其离开的原因简单又复杂,都是爱。四个人的线,两两相牵,只是一条早已被剪断,而另一条剪断的时间不过是现在。相同的是都断了,不同的是时间的距离遥远与角色的对换。

《告白》算是真正结束了。洋洋洒洒千字文,胡侃乱谈六人色。

后面的半部分一口气读完,竟是近乎一种解脱般的释然。也本以为会是夜不能寐的夜,却倒是鞭炮轰鸣也尚不能阻隔我的眠。很安稳的一个夜晚,或许是因为太累了吧,花了三个小时左右的时间,看到晚零点零六分结束。窗帘是拉上了的,门也是半掩,源于此,竟会一丝风都是不存在的。桌子上的书包是随手放上的,而还有那两个公仔却是已经呆了多年,至于具体时间已是无从考究,能告诉你明白的不过就是:一个是雪白的兔子,而另一个就是《长江七号》电影里的那个七仔。一身绿色绒毛,而其头的颜色却是近乎米黄,眼睛会在我看向它时看着我。忽略了窗帘的一些细节,觉得有必要加之叙述些许,颜色是黄色的,图案是不知名叫什么的竹子,开了两朵花,站着两只鸟。看的清的是写着春意黄色大字,还写着清风高节四个黑字,还有呢,就是在看不清,表下不写也罢。靠着书包摆放着一条皮带,不是和书包一样的黄,而是黑。话说皮带都基本是黑的吧,毕竟要和黑西裤白衬衫搭配组合才算完美。日记本就摆在床上脚边,原本是有那么一种打算写完这篇文章顺便抄录下来的,奈何天真了啊,不知不觉中,已经十点又三十分,文字也不知不觉之中飙到了两千至三千的地步。写写覆盖于身的这张床被吧,夜夜伴随,倘若不是借以这次心有因挪威的森林造次,是万万不会注意到有关它的一切的。他是蓝的,有个小羊或是小牛模样的卡通形象在其之上,实然眼拙不能很好的看清它是何物!还有一连串的英文在其表面,我是要一一写下或是直接翻译过中文来表达吗?我只能说想都别想,因为这一来说不现实,二来说不可能,因为我没这能力。对了,还有那床垫,居然是红色的耶。

今年的我已经二十三,于是我可以说下这句话:我曾有过木月的十七岁,也有过直子的二十一岁,而至于我会有多少个十七岁,或者多少个二十一岁,谁都不能妄下定论。能做的就是像渡边一样,替失去的加倍幸福下去好了。也只能如此这般才不会辜负这青春吧。断下不述,另起续之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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