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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孽》第三章 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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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世界上总有些事比活着还重要。他原本也不明白,正是塔可步让他明白了这个道理,虽然他还不明白塔可步选择放弃一切离开草原的原因。但无论如何,他不想让这样的勇士死在汉人手下。

一路追踪至此,他早已注意到汉人的反应,此时峡谷外只怕已布满汉人的伏兵了吧。他的本主是拔都济农,对那个人滴水不漏的行事作风的了解远超过一直在大汗身边的塔可步。既然这些汉人已做了准备,塔可步便不可能活着离开边境。

塔可步一刀斩向格尔的脖子,可格尔的刀却分明刺向他的胸膛,关键时刻塔可步持刀下斩,接住格尔这一击,同时刀势一拐砍伤他的肩膀,然而自己的小腹也被刺中,两人都鲜血喷出。

二人都是经历过生死之人,此刻都漠视伤口发出的痛楚,一招接着一招。塔可步胜在武艺超绝,无论出刀还是闪躲都极为迅捷;格尔则胜在豁出性命,放弃防御全力进攻,一时竟占据上风。

很快,两人的伤口越来越多,状态也开始受到影响。塔可步知道不能这样畏首畏尾下去了。他可不一定撑得过格尔,毕竟他有伤在身,再拖下去对他毫无益处。

塔可步寻个良机,猛然突刺。这个情况下要杀格尔,不负重伤是不可能的了。只要避过要害就还有希望。格尔发觉他的意图,只得挥刀自救。正当塔可步全力突击时,他体内一处之前所受的箭疮突然裂开,一股钻心的剧痛袭来,哪怕是塔可步这样的硬汉也不禁打了个哆嗦,挥刀的动作也变了形。

如此机会格尔自然不会放过,接住来刀的同时顺势向前刺出。塔可步无奈,用尽全力架住格尔的刀,刀尖已刺破他的胸膛。此时他浑身浴血,宛如野兽,暂时与格尔僵持在一起。高手相争,往往决定局势的就在那一瞬间。

局面不妙,塔可步的剧痛并未有所缓解,他知道再强行忍下去,一旦支撑不住他就要丧命当场。没办法了!他红着眼睛,决然变招,任由格尔的刀刺进他的胸膛。宝刀一挥,血光一闪,格尔人头当即落地。

随着殷红鲜血的喷涌而出,格尔的无头之尸直挺挺的落于马下。哪怕身受重伤,室韦第一勇士的刀还是那么快啊。

塔可步勉强挺立在马上,格尔临死前全力一刀,不仅刺穿他的胸膛,还搅碎了他的内脏。他坚持了一小会儿,也摔下马失去了生机。两人的鲜血染红了这片山谷。

无论如何,杀死你的还是我啊。

片刻后一队汉人骑兵赶到该处。他们全都白盔银甲、高头大马,一副训练有素的样子,俨然是一支精锐之师。这时塔可步和格尔两人皆死,场面血腥至极,只剩两匹马匍匐在原地,似在感伤主人之逝。

那队骑兵的首领策马走到塔可步的尸体边,也不嫌瘆的慌,伸手在他身上翻出一个染血的布包。他满意的笑了笑,随手交给一个属下,吩咐道:“把这个收拾好,回去交给先生。”

属下答应一声,又问道:“队率,这两个人的尸体怎么处理?”

“找个地方把他们埋了吧,也算两条好汉子。”

“诺。”

骑兵们很快离开,只剩下幽幽山谷,见证了这一切,见证了两个草原汉子的坚持,搏命,还有无人问津的死亡。

一个月后,大周神京。在一座古朴威严的府邸内,一个身着华服的年轻男子坐在书房,正拿着一纸书信浏览着。

面前站着的文士,正是之前出现在酒馆的那位。不一会儿,男子看完了信,微笑着说:“总算是结束了,这个塔可步还真是给我惹了不小麻烦呢。这次劳烦先生了。”

文士摇了摇头,说道:“谈不上劳烦,都是将士用命。只是没想到区区草原蛮夷,率兽食人之辈,也会存在这等人物。为种族牺牲至此,已有古之大侠的风骨了。”

“是啊,要是室韦蛮族都是这等人物,我的计划怕是早就失败了。”

“可惜室韦一族早已失了锐气,其贵族贪婪愚蠢,部民懦弱无用,早已不复当年南侵中原的威风了。”先生说到这里笑了出来,“只要那座城立在那里,还能给他们带来利益,王爷您的计划便不可能失败了。”

“可还远远没到万无一失的地步啊!这一次因为他我的计划被迫延迟,现在爆发出来的草原纷争,我也没空插手了。随他们去吧!反正说不定胜利者还能为我们提供机会。接下来我会把重心放在朝堂上,经过这次事情,我的底牌又少了一张。”说着说着这位王爷的眼神开始冷峻起来,起身离开了座位。

“先生莫忘了,胡人们或许没法影响我们的计划了,可汉人呢?”

阳光照在府邸的朱漆大门上,匾额上两个滚金大字熠熠生辉——“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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