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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看见》第2章 杜鹃的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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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短枪手;高跟鞋;直排式热水器

周五深夜,我在13栋9a阳台的大花盆后屏住呼极,铆足劲呆着,像一只蜗牛那样宁静。

卧室的灯一灭,我就像接收到暗号一样,无声地闪了出来,施展轻功,跃上窗台,跳进里头。

这时公子已把杜鹃的衣服脱光了。公子说:“快点快点,这事儿我爸妈比我还着急。”他笨手笨脚地把杜鹃后脑勺压着的枕头抽掉,一下垫到她的股屁底下。杜鹃双手护胸,故作矜持:“哎呀你轻点好不好?把我的头发都扯掉两根啦。”不久,她就呻吟起来。公子也挺快的,来去如风,摧枯拉朽的,没几下就闷雷加小阵雨似的,颓然结束,裸身瘫倒床边。

他仰倒,对着天花长叹一声。

“希望这次行吧。”杜鹃却意犹未尽,愤愤地说:“哦,你就好!你每次比打针还快!怎么弄啊!如果不是为了孩子,你连针都不会打啦!”公子没理她。五分钟后,鼾声如雷,响彻整个卧室。杜鹃起来,狠狠地了蹬他两脚,恨恨地说:“做梦做你的孩子去吧,短枪手,还怪我!”

她在床头柜摸了样什么东西往自己身上放,按动了电掣,东西嘎吱嘎吱地在体内工作了一会儿,她开始哼哼哈哈,最后大叫了一声,像被锤子一下击中那样,表情痛苦万状,嘴角却万分快意,定格了半秒,倒头睡去。于是,卧室又恢复了宁静。风真的起了,推着黑夜的云,从海那边堆涌过来。我估计明天会下雨。楼下花圃的枝叶吹得簌簌作响,癞蛤蟆暂时闭了嘴。我溜到厅外,那儿吊着一个鱼风铃正随风起舞。铁做的鱼骨敲打着鱼头,发出清脆的声音,更显依山小区的宁静。路灯和不远处楼盘透射而来的光,把风铃的倩影投到挂钟旁边的墙上,风一转,墙上的鱼儿就像遇到水一样,垂直晃动起来,身体不停地转呀转,恍如身处深海,奋力上游。

不一会儿,灯就亮了,杜鹃披头散发地走到客厅,我已闪电般地跳上厨房的窗台,逃之夭夭。

它让我垂涎欲滴。

我长久地看着它,眼也不眨。人类有云,望梅止渴啊。直到风停了,我才从幻觉中醒来,抽身进了厨房。这个家吸引我的不光有形而上的东西,还有一些唾手可得的现货,它们就藏在厨房脚踏式的垃圾桶里。没有孩子的年轻夫妻做饭就是大手大脚,毫不吝啬,每晚把吃剩的东西直接往桶里扔。这种浪费我喜欢。杜鹃和公子是在网上认识的。他们在q群用的就是现在这个名字。q群有线下活动,他们就见面了。一开始公子对杜鹃只是好奇,但是有了酒后的第一次后,他就骑虎难下了。

没错,杜鹃就是一只母老虎,她来自农村,你跟她睡了如果她不喜欢你就罢了,如果她喜欢得想结婚,你就麻烦大了。那会儿杜鹃信誓旦旦,扬言公子不娶她的话,她就跟他同归于尽。公子凭什么就要信?凭他越来越熟悉她。他越是了解她,越是害怕。他后怕得经常在夜里倒抽一口冷气。他从此戒了酒,就是因为要对自己那次贪杯贪色的惩罚。但没有用,没路回头了。

杜鹃说,不去登记,我就从你家阳台跳下去。公子知道,那不是吓唬他的。以她的体重,她肯定会顺带砸死路过的一个保安。她素来跟保安有仇。有一次,他们到海边去,保安不让他把车停在沙滩附近,公子挺憋气,但还是决定开走,杜鹃不同意,她跑下去,指着停在旁边的一辆奔驰说:“王八蛋,为什么它能停,我们就不能停?”

保安扯着脖子说:“死三八,你骂我啊?告诉你,我就是玩歧视!这儿是私人承包的,归老子管,老子就是嫌你车破!”他话没说完,就哎呀了一声,额头被杜鹃的高跟鞋砸中了。鞋跟太尖,他一脸是血。他捂着脸冲过去打杜鹃,公子只好下来参战,但后来公子发现自己是多余的,因为保安拿对讲机喊人时,光着脚的杜鹃已把另一只细脚跟钉进保安右边的耳朵!

公子立即把光着脚的杜鹃拉上车,逃跑时打方向盘过猛,一踩油门撞到了一棵棕榈树上。逃之夭夭后,他没有去保险公司报案,免得要回去拍摄现场。迄今为止,他就是和朋友一起,也不敢再次踏足那片本市最著名的消暑沙滩。类似这样的事情月中发生好几宗呢,简直成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活动。所以他的活动空间越缩越窄。每次事后杜鹃都骂咧咧地说:“想欺负我男人?我跟他拼了!”所以,不做她的男人,她会把他阉了的。他终于明白,他跟她原是不同的两类人。他是知道后悔的那种,比如后悔认识了她;而她是永不言悔的那种,哪怕她杀了人。

好在,婚后杜鹃很多事情都听他的,因为她没读过大学,只在小镇念到初中,所以她很崇拜工程师,尤其像公子这种由政府雇用的工程师。公子每到一个工地,就会有人会莫名其妙地给他们家送一些钱。杜鹃不明就里,只管把信封接过来,存到银行里,一旦公子老家父母急需用钱,她会毫不吝啬地帮他划款回去的。这点豪情和义气她不缺,只要不把她惹急,不把她体内那根一触即发的导火线点燃,她还是能好好地过日子的。还有,杜鹃只要精心打扮一下走出去,人人都说她长得漂亮。还有,她超丰满,冲这一点,公子总算有点安慰。至于气质好不好,见仁见智吧。别看杜鹃这人爱闹,其实她挺有爱心的,比如她很爱动物。可惜她最爱的是狗,这一点让我极不高兴。

一般来说,农村出生的人到了城市以后,都不太爱养宠物,尤其是狗这个品种在乡下从来就没有地位,乡亲们只是拿它们来看看门,护护院,它们永远只吃剩菜和剩饭,从不知道宠物店和淘宝网上卖的颗粒狗粮是什么香味。甚至到了冬天,主人想进补的时候,第一时间会拿它们果腹。所以那些人来到城里,绝不会在自己当房奴买来的房子里养狗,房子一平米多少钱呀?更看不惯在公园和马路边不知所为、傲然行走的狗们,它们深得主人宠爱,有恃无恐,大有不把旁人放在眼里的架势,跟乡野土狗一见人就低眉顺眼的臣服姿态大相径庭。当然,他们厌恶宠物狗最深层的原因是:它们活得居然比乡下的孩子还要好。

作为猫,我支持乡亲们这样做。狗不就是畜牲吗,有什么可爱的。人人都知道,猫狗自古就是天敌,其实这个局面是我们猫做成的,因为我们一直瞧不起它们,因为它们生性讨好和张扬。它们对主人摇尾乞怜,它们拉个屎都要出来遛,而我们向来低调,向来都不愿意被遛。而且我们拉屎后会自己动手,扒几把砂子或泥土把粑粑埋上,干净利索,天赋修养。

所以任它们怎么巴结讨好,冲这恩怨情仇,我也跟小区的狗儿势不两立。

杜鹃是个异数。她来到移民城后,在工厂做过流水线,被拉长骗到传销公司软禁后,喊过口号,洗过脑,之后也以半胁迫的性质蒙过最要好的女友阿好进去,最后一起被警察解救。阿好似乎不计前嫌,和她一起租房子,找工作。杜鹃在一家连锁服饰公司做店长,阿好在另一家连锁店做售货员,两年后,杜鹃终于存下一点钱,只是有一天回家后,发现平日温柔敦厚的阿好不见了,杜鹃的一张银行卡、一条银项链、两件毛衣和一件新买的外套都被顺走了。

杜鹃的银行卡是以她生日的后六位数字输入的,她忘了什么时候自己透露过,总之挂失后,银行告诉她,账户只有10元钱,刚好够交一年的账户年费。杜鹃欲哭无泪,那段时间,她很需要有一只公狗来温暖自己荒芜的心。狗的确在某些方面比猫要好,它除了可以做伴,还可以在一些凄清的冬夜给她壮胆,吓掉一些不轨之人。狗比人忠诚多了,它饿的时候,也只会吃掉她掉地上的零钞和带有油污的存折,但绝不会掏空她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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