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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心的大陆》第二节 初入洞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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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一狗,不,准确的说是一人一魔一狼,风餐露宿,走了三日后,终于到了山区。

虽然只是三天的路程,但张开翔从来没有来过这里,顶多是在晴天时眺望过隐约的山影。从小住在平原的他,看到连绵起伏,不知尽头的群山,看山青水秀,鸟鸣兽走,苍松翠柏于上,摇曳多姿;风雨晦明之间,俯仰百变,不禁心潮起伏,仰声长啸,啸声清越激昂,惊的群鸟齐飞。

听到啸声,小白也忍不住长嗥起来,声音未落,便被张开翔和魔秀儿一人踢了一脚。张开翔道:“拜托,你是狗啊,注意一点自己的身份,不要随便学狼叫,真没出息。”魔秀儿则道:“你怎么和张开翔一样笨啊。”

小白委屈的“呜呜”着:

(尊敬的小姐,不要把我和他比好吗?我有那么差吗?)

魔秀儿又踢了它一脚:

(他是世界第一蠢人,你是第一笨狗。)

“呜……呜…”

(我是狼,不是狗。)

魔秀儿刚要再打,突然和小白一起警觉起来。

前边有人,而且有武器,杀气虽然不重,但的确存在。看来是强盗!

“唉,某个后知后觉的人真幸福啊!”

魔秀儿想着,手指掐诀,做好了准备。

虽然她绝大部分法力被封,但余下的底子仍相当的雄厚,至少与“某人”不可同日而语,不然当时也不可能在两个百年修真的攻击下保命逃走。而最近一段时间通过看书,她似乎又恢复了不少法力。

果然,没走多远,几个人突然从路边树林中冲了出来。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出乎意料的,张开翔居然一点也不害怕,笑咪咪的道:“这么多年了,你们居然没研究出点新鲜的词吗?”

对方中一个年轻人越众而出,他不过十七、八岁,穿着做工精细的软甲,眉毛浓粗,虽然带着笑容,但眼中的坚毅与闪亮的光芒却显示出强横的力量。

“没有办法啊,这是最标准的用语了。这里是苍冥山的地盘,留下钱快走吧。”

小白全身都紧绷起来,它感受到对方的力量之强大,绝不应该出现在强盗的群体中,对它的威压感让它几乎窒息。可是张开翔却依然是很轻松的表情。

“某个迟钝的人真幸福啊。”一刹那间,小白心中居然闪过这段和魔秀儿心有戚戚的想法。

“可是,我们没钱啊。我们是私奔出来的,除了一些私人衣物,就只带了这条狗,不然,你们把它烤着吃了?放过我们好吗?”

私奔?吃惊的是魔秀儿和小白,这个人真的没有妖魔的血统吗?他说起谎话来,为什么总让人震惊?

小白放弃了抵抗的准备,夹起尾巴躲到魔秀儿后面,不是因为张开翔的提议,而是因为那个年轻的强盗看了它一眼。小白发誓从他的眼中看到了如同实质般的目光,被击中的一瞬,它感觉到对方如同巍巍高山般坚强的意志和浩如大海的力量,这力量至刚至阳,且纯正无比,它本能的觉得,对方是自己天然的克星。

“私奔?小伙子很有本事啊,我们也想有类似的遭遇呢。”

一群强盗都放声大笑起来,但这笑声中却没有一点恶意,随着笑声,杀气消失了,甚至连敌意和戒备也没有了。

年轻的强盗向张开翔伸出手:

“我叫乔俊,苍冥山大寨坐第二把交椅,能不能邀请你们两口子到山寨做客?”

张开翔顿了一下,才走上前去和乔俊握手,不是犹豫要不要和强盗握手,而是在消化魔秀儿在背后拧他那一个所带来的痛楚。

“我叫张开翔,字凌云,这是拙荆魔秀儿,如果不打扰的话,我很荣幸去贵寨。”

强盗在极国并非是很低下和被咒骂的职业。当年开国皇帝极太祖建朝之前,就是一名强盗首领,建国后,极太祖颁布了“强盗之起,百官之错,抚之在先,剿之不祥”的圣旨,同时又公布了诸如“扰贫民者杀,滥杀无辜者杀,奸淫妇女者杀”等等的十杀令,二百余年来,只要强盗贯彻劫富济贫,劫财不劫命的原则,官府一般会假装他们不存在,实在掩盖不下去,也是以安抚为主。因为极太祖认为,做强盗的大都是生活不下去的贫民,他们是被迫做强盗的,责任在于官府而不是贫民。极国第三代皇帝极世宗时期,由于当时的中书令严肃放任家臣,导致四路贫民为盗,世宗诛杀严肃满门后,明诏天下,四路强盗“其心之苦,朕深知之,苛吏之祸,朕深悔之。”仅三天时间就平息了多达二十余万人的强盗。

尤其是在十九年前,突骑国大举进攻极国,极国都城盛京沦陷,当时的皇帝极哀宗以下包括皇太子、中书令、左右御史大夫等三百余人或战死失踪,极国被迫迁都安京,以天然屏障盛心河挡住突骑国的滚滚铁骑,整个北部国土全部落入突骑国这手,这个时候,也正是盛水河以北的上千股强盗牵制了突骑国的主力,才保得南面国土平安。

此情此景下,谁还敢小看强盗的力量?

当然,也有人打着强盗的名义,杀人越货,奸淫妇女,无恶不作,这种人,不仅官府征剿,连强盗们也恨之入骨,他们被称为“土匪”,下场,就远没有强盗那么光明了。

张开翔一行随乔俊等到了苍冥山的山寨,山寨以木石建成,虽然称不上华丽,却也雄伟壮观,大头领安前、三头领李鸣都是极豪爽的人,听说两个是私奔出来的,都大感兴趣,问东问西,张开翔随口编造,魔秀儿成了地主家小姐,自己则是她家的书僮,两人自幼青梅竹马,情深意厚,却碍于身份,不能结合,遂一同私奔,如此云云,人们居然也信了。

于是,三头领李鸣建议,山寨中从未遇到这样的喜事,不如就帮他们办桩喜事,大家也乐一乐,众人也不征求张开翔两人的意见,一个个高声起哄,便操办开来。

张开翔苦笑着去看魔秀儿,谁知她一脸娇羞,两腮飞红,居然没有反对的意思。

“你……没有什么意见吗?”

“我只是你一个婢女,你屈尊就驾,我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有意见?只是不要委屈你才好。”

难得如此得体的回答,张开翔却浑身汗毛倒耸,仔细看上去,她也不象撒谎的样子,张开翔索性伸手过去握住了魔秀儿的手,只觉得温润如玉,反倒希望自己的谎话都是真的了。

山寨中居然有现成的新郎新娘服饰和全套吹打用具,据李鸣说是去年有对新人“送”给山寨的修路资金,于是一曲曲“喜洋洋”“步步高”“鸾凤和鸣”之类吹奏起来,整个山寨张灯结彩,大红喜字到处都是,洋溢着一片喜庆气氛。

这时候,乔俊居然失踪了。

乔俊拿着几块骨头,掐着小白的脖子,一边说着:“这小狗真可爱,我去喂它。”一边将它带到山寨一角,小白呜呜几声,可惜张开翔正陶醉在温柔乡中,听到了也听不懂,魔秀儿则听而不闻。

乔俊将小白往山石上一扔,道:

“喜欢吃骨头吗?”

小白把身子蜷起来,不敢有任何表示。

“你有三百年以上修为了吧?也很不容易了,你装成狗,在他们身边想做什么?难道你想吃他们?”小白拼命的摇头。

(开玩笑,吃张开翔还可以,至于魔秀儿,她不吃我我已经很知足了。)

“你不吃人?我也暂时相信你。看你所带血腥味不浓,的确杀生不多,不过,张开翔这人我看着顺眼,你要是敢打他的主意……”

乔俊就那么平平常常的站着,身上那强大的杀气却一下子将小白笼罩起来,小白只觉得自己好象被置于完全黑暗的浓雾之中,不能动弹,不能开口,它可怜的看着乔俊。

(饶命啊!小白很乖的,小白是最听话的狼了,只吃草,连肉都不吃。)

乔俊冷哼了一声,虽然听不到,听不懂小白的乞怜,但对方的胆怯还是可以清晰的感觉到。

“好了,我们去喝喜酒吧。”

小白跟在乔俊的后面,发现全身的毛都被汗水打湿了。

(天,我不是只能用舌头出汗吗?好恐怖的人啊。为什么他那么强,他才不到20岁啊,竟比我300多年的修为还要强上这么多。主人身边怎么都是这么厉害的人物啊!)

一顿折腾之后(山寨的人竟让他们拜了四次堂,说一次看着不过瘾),终于进洞房了,用脚趾也能想出来,窗外、门外一定挤满了听房的人。

临进去之前,李鸣还偷偷塞了本“青春启蒙教材”给张开翔,低声说:“真佩服你,还没有上过的丫头你都能骗出来私奔。”让张开翔小小吃了一惊。

他可忽略了,象李鸣这样经验丰富的“风流才子”,当然一眼就能看出他和魔秀儿远未到偷尝禁果的程度。

奇怪的是,魔秀儿居然一直任凭他们的摆布,没有一丝一毫的不耐烦。

“难道说,她真的早就喜欢上我了?一定是的,象我这么英俊、多才、温柔、体贴……的人,她怎么能不喜欢呢?”张开翔人虽不大,但男人固有的盲目自大与自作多情,却可悲的牢牢扎根了。

他顾不上魔秀儿,先从怀中拿出李鸣塞进来的书。虽然他也看过房中术之类的书,但那些比较深粤哪里象这本图文并茂的简单易学,刚翻开一页,只听魔秀儿娇声道:“夫君”

(外面掀起低声的人浪:“听到了吗?叫他夫君呢。”

“读书人就是了不起。”

“废话,都象你家黄脸婆,张嘴就是老不死的。”

“靠,我回去教训她,你们先看吧,有什么精彩的明天告诉我。”)

张开翔也觉得骨头酥了一半:“怎么了秀儿?”

“你能不能布阵,把声音屏蔽住?人家会害羞的。”

(“什么?没有声音我们听什么啊?小子,坚强些,顶住。”)

“好的,没有问题。”

张开翔两手齐动,挪动几个凳子布成阵的骨架,九面从不离身的小旗稍作计算后一一摆好,片刻间,简易的“九幽息风阵”就已成形了。

“秀儿放心吧,这下,就是里面拆房子,外面也听不到了。”

“这我就放心了。”

怎么突然间声音变得这么冷了?张开翔一激灵,转身看去,只见魔秀儿已挽起袖子,把碍事的裙子扎在腰间,手里拿着一根碗口粗的长棍,从床倒了一角的情况看,是刚从床上拆下来的。

“你…你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我忍了一天了,你竟然敢撒这种谎话,你哪只手拉过我?”

“啊…救命啊…没有人听到吗?”

(真的什么都听不到呢,这小两口真不够意思。

“不过从房屋震动的程度来看,他们很激烈呢。”)

在远处小白侧耳听了听,又低头狂吃偷来的烧鸡,方才只吃了一大堆青菜,他已经饿坏了。

极天佑十九年九月六日,飞翔的大帝张开翔遇到了天龙九翼中的乔俊,并渡过了终其一生都无法忘怀的洞房花烛之夜——

后记:由于朋友的父亲9月4日晚去世,陪他渡过了几天悲伤的日子,所以《大陆》的写作暂停了几天。为做补偿,这一节也相对长一些,承蒙很多朋友给我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我会不懈的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争取在10万字以后,不再被人斥为“垃圾”。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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